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
来源:文秘知识 发布时间:2019-04-20 点击:
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篇一
五年级作文
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
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采撷几朵乡村生活的小花,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秋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人间。她走过高粱地,地里的高粱沉甸甸的压弯的枝杆。她走过花生地,花生叶子黄了。然后走进我的家里,看见奶奶正给鸡垒一个窝,小鸡们看见那舒适温暖的窝时都咯咯咯的叫,仿佛在说谢谢你主人。她看了一眼,一直胖儿弱小的母鸡正坐在窝上,好像在等待什么,正当她努力思考的时候,一只公鸡突然跑到那只母鸡的身边仿佛正在保护那只母鸡,突然,一个声音把秋姑娘吓了一跳,她往窝里一看,原来那只母鸡的孩子出生了,她趁它们不注意时,悄悄地走过去,摸了一下鸡宝宝的头,毛绒绒的,真可爱本文出自高分作文网
傍晚,秋姑娘看着我们全家一边吃着家常饭,一边谈笑风生,那个时候的情景真是如诗如画啊。 本文出自高分作文网
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篇二
五年级上学期作文复习要点
五年级上学期作文复习要点
一、单元作文回顾
第一单元
1.在你的读书经历中,有什么样的故事和大家一起分享,可以谈你和书的故事,也可以谈你读书的体会。
2.采访身边爱读书的人,根据笔记,仿照课文整理出采访记录。
3.“开卷有益”“开卷未必有益”以“记一次辩论”为题写写辩论的经过,也可以把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写下来。
第二单元
以“二十年后回故乡”为内容写 一篇习作。发挥想象,写写家乡的变化,哪些地方引起你的回忆,可以写写与亲人或同学见面的情景,也可以写其它内容。回忆课文中作者表达情感的方法,试着在习作中加以运用。
第三单元 介绍一种物品
选择一种物品介绍给大家。
说明性文章的一些特点,学到了一些说明的方法。通过观察、参观、阅读说明书的方式尽可能的多了解这种物品,从几个方面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写。
第四单元
1.在生活中获得的启示。
仔细想想这件事是怎样发生的,从中获得了什么启示。
2.名言警句给我们的启发。跟同学交流自己的座右铭,并说说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联系生活实际,说说这句话对自己的启发。
3.看图写话“文明 ,只差一步”
第五单元 遨游汉字王国
写一写“有趣的汉字”或谈一谈遨游汉字王国后的感受。
第六单元 体会父母的爱
1.曾经有过不理解的时候 ,但通过一些事情,体会到父母的爱。2.对父母提出的建议。 3.想和父母说的心里话。4.看图写话。《父与子》
第七单元 读后感
写读后感,读是基础,要读懂文章想告诉我们什么 。感是重点,要着重写出自己的感受,不宜过多重复作品的内容。为了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感受,也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资料。
第八单元
1.选取一个场景,按时间顺序写下来。 2.写梗概。写梗概,就是把书 文章或影视作品的主要内容用简练的语言写下来。
二、达标训练
请同学们仔细审一审以下题目,想一想我们可以运用哪一个单元的习作进行写作?
1.读书乐
2.到书中寻找
3.我爱读书
三、小学五年级作文复习题{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
1、在五年的小学生活中,学校和老师组织你们参加过许多活动,如:参观访问、春游、科技活动、文体活动、阳光体育活动等,请你把感受最深的一次活动记叙下来。内容具体,语句通顺,有中心,有条理,有真情实感。题目自拟,字数500字左右。
2、每一份礼物都代表一份祝福,有的礼物可能还包含动人的故事。你送给谁一份小礼物了,请具体通顺写出来,表达出真情实感,题目自拟。500字左右。
3、鱼帮鱼,水帮水。一个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他人的关心帮助。请你写出一件人与人之间真诚关心帮助的事。内容具体,条理清楚,语句通顺。500字左右,题目自拟。
4、在家里你学会了许多知识本领,按顺序、有条理地、具体地写出学的一个知识本领过程和心情。500字左右,题目自拟。
5、生活中,我们一天天在长大,懂得了孝敬父母,懂得了珍惜幸福„„请你写一写成长过程中懂得的某一种生活道理。题目自拟,字数500字左右,题目自拟。
6、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就会有不同的结论。写一件有争议的事情,写出同学们不同的看法。要求有条理具体,抓住语言、心理、动作、神态描写,题目自拟,500字左右。
7、同学们,你做过实验吗?实验可以揭开一些自然现象的谜团,可以明白一个道理。实验的过程多么有趣呀!请写出你参加的一次实验的经过,过程清晰具体,题目自拟,500字左右。
8、“尝试”也就是试一试,这是非常有意思的实践活动。它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然而,不管怎样,它都会使你有所发现,有所感悟。请选取你在生活中曾经历的一次尝试具体有条理写下来,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题目自拟,500字左右。
9、我得到了______
要求:(1)在横线上填上一个适当的词语,如“表扬”、“锻炼”、“理解”、“教育”、“关心”、“教训”等,把题目补充完整。(2)通过一件事来写。注意围绕中心把事情的经过写具体,做到语句通顺,前后连贯。(3)450字左右。
10、提示:在小学生活中,你上过数以千计的课,这些课给你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因为或者生动风趣,或者别开生面,别具一格,或者使人茅塞顿开,深受启发„„请你选择印象最深的一堂课,要围绕中心有条理地叙述,注意把场面写具体,题目自拟,500字左右。
五年级应考作文复习
同学们,考试作文时,遇到新作文题目,你可千万别紧张,只要用下列方法,就可以化陌生为熟悉,以不变,应万变。
四、 如何做到作文不走题?
一文三扣题,作文不跑题。
作文最关键的不能跑题,一跑题就前功尽弃了,有的同学粗心,有的同学骄傲,有的不看清题就写,真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结果,写得再好,也是10分以下。
扣题:简单地说:
1.题目扣题(点题):你的作文题符合命题要求(可根据命题中的关键词拟出你的作文题目)
2.开头扣题:你的作文开头一段中再次出现你的作文题目。
3.结尾扣题:你的作文结尾一段中再次出现你的作文题目。点明中心,谈感受、启发。
二、遇到新题怎么办?
第一:读题字字懂,死抓关键词,脑中速搜索。
以前写过吗?读过类似的优秀作文吗?做过类似的事情吗?然后选自己把握最大的,最
好写的,最得意的,最能得高分的去写。
第二:同一件事大变脸,作文十八变。
把你(或他人)经历的某件事,运用你的智慧,千方百计与命题意图靠拢,相联系。巧妙扣题,灵活善变。以一(同一件事)对十(十篇不一样的作文命题要求)
相同事件:做剪贴报
不同的题目:
1.《记一次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记一次语文综合实践课》
我参加过很多活动,有好玩的游戏活动,有激烈的足球比赛活动,有刺激的贴鼻子活动„„但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次语文综合实践活动,那就是做剪贴报{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
2.《一堂_____的课》《一堂语文综合实践课》《这堂课真______》《这件是让我真______》 学生时代,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课堂度过的,有让人伤脑的数学课,有漫天飞的活动课,有吵闹的自习课,有探密的科学课,有如沐春风的故事课,可最让我兴奋的是一堂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课,那就是做剪贴报。这堂课真让我大开眼界呀!
3.《第一次______》《学做______》《我学会了______》
人生有好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当家长,第一次当保姆,第一次看家,第一次偷吃辣椒„„有的让我品尝了失败的痛,有的让我品尝了成功的乐,有的让我不堪回首,但我最想写的是第一次学做剪贴报,这不但让我学到了编辑报的本领,还让我懂得了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4.《在迎奥运的阳光中》《我参加了志愿者活动〉
2008奥运将在北京举行,真是同一片蓝天,同一个梦想,这是中国人的百年梦想,这是中国的骄傲,我们的骄傲,让我们一起畅想奥运,在迎奥运的阳光中,让我们都来做奥运志愿者,做奥运的宣传者。我还特别做了奥运剪贴报,将我特别的爱献给奥运。
5.《______的星期天》《______真好玩》
有人说,现在孩子的星期天也是灰色的,有太多太多的作业,我可不这样认为,我的的星期天是缤纷多彩的。这不,这个星期天我就学做剪贴报,真是一个好玩而有意义的星期天。下面就看看我星期天是怎样做剪贴报的吧。
6.《______我想对你说》
爸爸,我想对你说,不要给我买那么那么多的辅导考试复习资料,不要以为做题才是学习,分数高才是好孩子,现在是素质教育,老师说要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将来的社会。其实,能力比分数更重要,今天,我学会了做剪贴报。下面你就听我说说怎么做剪贴报的吧,你一定会为你的女儿骄傲。
7.《给──的一封信》
敬爱的的巴金爷爷:
你好!我读了你《给家乡孩子的信》,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生命开花的深刻含义。做为学生,天天进步,天天努力就是在让生命不断开出小花朵,您说对吗!巴金爷爷,您做过剪贴报吗?如果没有,就让我教您做剪贴报好吗?
8.《我最得意的一件事〉《我真______》《我终于成功了》《成功是成功之父》《我这个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我们从小要学会做小事,小成功,天天进步,将来就会有大成功,我最得意的,我最成功的事是做剪贴报,我真行,我也棒!
9.《一句名言的启示》《名言伴我成长》。
失败是成功之母,老师说成功是成功之父。在做剪贴报这件事上,我就体验到这句话的真谛。
10.推荐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让我推荐书,我一定先推荐我的《大虾通》,他是我用剪贴报装订的,他可是我三年的剪报结晶。
11.《飞向未来》
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到了五百年后,我的剪贴报变成了万能魔毯,我乘坐他向深邃的太空飞去。我同时还带去了“霍金、爱因斯坦、肖帮、爱迪生、金庸、李白„„”他们都住在我剪贴报里的名人部落,他们是我精心打造的智慧团队。
同学们,你还能变下去吗!当然,作文结尾也可以18变,你就自己去变啦!!!记住,事件不变,题目、开头、结尾变
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篇三
知识产权个人自己的一些观点
论知识产权立法的利益平衡原则
石亚锋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各类知识产品资源进行最佳市场配置的制度,它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一方面,它通过给予知识产品创造者对知识产品的垄断权,以此来鼓励知识产品创造者的积极创新;另一方面,又对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利用给予充分的保障,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理论就是在寻求知识产品创造者或所有者对知识产品的垄断权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使用利益的一个平衡状态,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价值追求,因而也成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知识产权; 利益平衡; 公共利益
近些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及人们对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利益平衡"成为了人们经常探讨的话题。我国学术界对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许多国内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以及许多知识产权之深学者将知识产权中的"利益平衡" 问题置于知识产权研究的一个新话题。不仅如此,许多西方国家学者对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理念也早有共识,"专利制度需要在发明者的利益和一般公众的利益之间达成平衡"的观点时常可见。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专有性的权利,法律对这种专有权的认定具有充分的正当性。知识产权法从其立法到法律的实施,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垄断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求这对矛盾始终存在。在知识产品的创造者、所有者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和需要合理利用知识产品的社会公众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这样既不会导致知识产权人专有权利的过大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不会因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大从而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导致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生产积极性不高。这样,在知识产权领域建立一套既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又不损害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利益平衡机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本质追求。
一、利益平衡的一般原理
1.利益平衡之含义
"利益平衡",是当前使用十分频繁的一个法律术语,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提到利益平衡,尤其是在发生某些利益冲突时,它常常被用来作为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思路。利益平衡要求利益主体的合法利益到达法律和社会所认可的一种均衡状态,它是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在一定条件下所达到的一种相对均衡的状态。在法律层面上,利益平衡是指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协调各方面的冲突因素,使相关各方的利益在共存和相容的基础上达到合理的优化配置状态。本质上,利益平衡是借助于法律制度的安排来调和各利益方的利益冲突。利益平衡的终极目标就是尽量减少利益的冲突,避免利益失衡。
2.利益平衡之合理性
关于利益平衡的合理性,我们可以从解决与协调利益冲突的方面加以认识。换言之,利益平衡是确立"权利-利益"调节机制,协调冲突性利益的保障。
尽管当前社会都在倡导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和谐并不是说就简单发表某些与和谐的相关言论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而是需要我们付之于行动,用实践去检验,因此其需要各种调节机制的协调与调和。人们一直在追求社会的和谐与平衡,但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现实生活中的不平衡、不公正现象比比皆是,只要涉及到利益,那冲突以及不平衡现象就无法避免的。在各种各样的冲突中涉及最多、也是影响面最大的是利益之间的冲突,它是冲突的实质所在,因为"利益就其本性来说是盲目的、无止境的、片面的。一句话,它具有不法的功能"。各个利益主体相互之间产生利益的冲突、对立,是由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的矛盾以及
差别所引起的。因为利益其在本质上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关系,然而我们所能够利用的社会资源条件却非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因此,我们但凡要实现一定的利益就必须在社会所有限的资源之下完成。社会是一个大家族,有限的社会资源在满足一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又不能不顾及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资源又是有限的,那么,有限的社会资源在满足不同的利益主体的需求时,各个利益主体由于他们所追求的利益目标不同,产生种种利益的争夺现象以及利益纠纷就难以避免。正如罗斯科·庞德所说,人的本性中的欲望和扩张性与社会本性具有矛盾,正是这一矛盾产生了利益冲突的根源。
正由于存在各种利益冲突,所以建立一套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有其很大的必要性。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和进步,是在对社会多元利益冲突进行不断协调中逐渐地累积起来的。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在这种充满多元利益冲突的社会中发展和进步,关键是在于对不同的利益冲突进行利益的协调,法律的价值在于对冲突性利益进行调整,使冲突利益达到所认可的相对的一种平衡状态。这种基于冲突性利益基础之上的多元利益之所以能够协调,关键在于法律中存在着一种调节机制,即"权利-利益"的调节机制。这种机制是通过制定的法律来实现的,法律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律调整的是各个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通过调整和协调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尽最大可能使利益主体各得其所,获得自己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具体的说,法律对冲突性利益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通过对利益的确认、界定和分配,从而确定权利义务主体及其地位以及利益的分配原则与范围,并且对于某些相对处于较弱者地位的主体的利益给予适当倾斜性的保护,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从而达到利益的公平。,实现社会的公正。另一方面,法律协调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法律根据该立法的目的以及宗旨,以利益兼顾和不损害社会利益为原则,通过限制较强势的利益,保护较弱小的利益,从而缩小利益之间的差距,尽可能实现利益的相对平衡。换言之,法律对冲突的利益进行调整时应尽可能多地满足一些利益主体的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达到最小的程度,实现各利益的总和达到最大化。确实,在实际的利益冲突案件中,利益平衡时常被用作解决利益冲突的原则与方法。在解决利益冲突的过程中,法律的平衡机制显示出其重要作用。不过,冲突性利益所表现出来的平衡只是一个运动的过程,法律对利益冲突的解决并不仅仅限于平衡这一种状态。正如罗斯科·庞德所指出的:"如果妄称科学地平衡各方利益、努力使它们协调一致,从而以最小的牺牲来保证最大的利益实际上是决定审判和立法的唯一因素, 那将是徒劳无益的。" 正因为利益平衡理论并不是唯一解决利益冲突的方法,在透析利益的平衡问题时我们还需要借助于其他的一些方法,但是,借助其他方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并不会影响利益平衡机制适用的合理性,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
利益平衡作为利益发生冲突的一种调节机制,在其适用上也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由于利益是权利背后的实质性内容,权利的兼顾与均衡实质上是体现为利益之间的平衡与兼顾。在某各利益冲突的纠纷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威胁并且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方法不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时,或者他们对应当分配的利益不能很好的保证各个利益主体能够同时得到所预期的满足,这时就需要运用利益的平衡机制来协调这种冲突性的利益,使其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一般而言,在进行利益的调节时,需要按照利益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个冲突性利益的价值,对冲突性利益进行科学的衡量、整合、取舍和分配。在适用利益平衡原则协调冲突性利益时,其有一个原则性的指标:受法律保护的更高价值的利益将被优先考虑和保障。例如,人的生命权是具有最高价值的法律利益,生命权利益的保障将优先于任何其他法律利益。不得为了保障其他利益的实现而去牺牲人的生命利益。一句话,为了实现更高价值位阶的法律利益,具有较低价值位阶的法律利益应当让位于具有更高价值位阶的法律利益。当然,在不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在确定他们的价值位阶时不是简单的根据绝对的、抽象的价值去决定哪一个价值具有更高的价值位阶,而是要依据现实中哪一
个需要保护的价值更大。解决利益纠纷时,一般应当根据利益平衡原则综合衡量利益的主次地位和价值位阶,分清哪个利益的价值应当优先考虑或者给予倾斜性的保护,最终要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利益受损方的利益损失达到其最低损失的程度,总体的利益之和实现最大化。当然,对于利益受损的一方,我们也不能坐等不管,对于其因实现利益平衡而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补偿)进行合理的人性化救济,从而平息纷争,迎合社会和谐的口号。
二、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的基本原理
1.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的内涵与价值追求
在本质上,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理论是以一定的价值导向和制度选择与安排为特色的规范性理论。知识产权法关于利益平衡理论的最基本的主张是: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宗旨、功能以及整个制度设计应着眼于平衡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利和社会公众权利、相关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等社会多元利益之间的关系。其基本内涵是,一方面以私权的保护作为利益平衡的前提,以利益平衡作为私权保护的制约机制,在立法上将权利义务进行合理的配置;另一方面以利益平衡原则贯穿整个知识产权法的解释和适用过程。
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实现的法律价值、目标具有多样性,在总体上肩负着效率与公平的兼顾和均衡责任,而在知识产权制度中效益的公平,更多的是由相互制约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加以实现的。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在价值目标上特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如何协调知识产权法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平、正义等价值目标。
⑵如何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最佳社会经济效益。
⑶如何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与均衡,实现知识产品的公平与合理的分享。
2.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之内容
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则在内容上大体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①知识产品创造者或所有者从事知识产品创造的激励与知识产品使用者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求之间的平衡。②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③知识产品创造者从事知识产品创造的激励与对知识产品的传播的激励的平衡。上述三个内容中提到的最多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应为"知识产品创造者或所有者从事知识产品创造的激励与知识产品使用者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求之间的平衡"与"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这两个内容。下文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则的内容作一简单的阐述。
首先,知识产品创造者从事知识产品创造的激励与知识产品使用者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求之间的平衡。从"利益"的角度看,对于一个知识产品,知识产品创造者和其他知识产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其都有合法的利益。对知识产品创造者和所有者而言,其合法的利益是基于其智力创造的事实行为以及其他合法所有的行为,它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用民法的理论来讲是一种绝对权。而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其合法的利益则是基于该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人类自身发展对知识产品的合法的需求。从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信息和非竞争性商品的角度看,为允许社会公众最大限度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知识产权法在实现最佳社会效用目标中存在一个信息分配的问题。这样也暗示出在激励信息的创造与社会公众对信息的接近之间建立一个理想的平衡的问题。
其次,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知识产权中的私人利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知识产权中的私人利益表现为通过赋予知识产权人一定意义上的专有权,这种专有权权在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主要有著作权人对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人对生产出来的专利产品所享有的专利权以及商标权人对自己申请的商标享有的商标权,这些权利都是专有性的权利。知识产权人可以凭借法律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的认可和对知识产品的独占而获得一
定经济和精神上的利益。现代各国的知识产权法中都无不对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保护知识产品所有者的知识产权。并且,近些年来,这种专有权有不断扩张的趋势。以我国新修改的几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商标法》为例,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强化了对权利的保护。这种强化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知识产权私人利益的膨胀目前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担忧。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是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的一端,知识产品只有在市场领域的流通中才能发挥其作为知识产品的效用,知识产权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确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比如,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法第22条就规定了著作权权的合理使用。它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是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本条一共规定了十二条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同样,在《专利法》中也有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如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等,这些就是社会公共利益之体现。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的过度膨胀可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从而使得知识产权制度的公共目标无从实现。从利益平衡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制度也试图在社会公共利益和知识产权人的私人利益之间确立一个精妙的平衡,协调社会公众和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最后,知识产品创造者从事知识产品创造的激励与对知识产品的传播的激励的平衡。这一点相对于前述知识产权利益平衡原则的两个内容而言重要性相对较小。在一个完整的平衡意义上,仅仅对于知识产品的创造激励还是不够的,知识产品的传播、使用同样重要。一种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能使知识产品创造的激励达到最大化,但是其如果没有对传播的相应的激励机制达到最大化的话,那么这种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社会效用就很难称得上是最佳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人财产权,成本与利益共存表明它在观念上可以作为一种激励创造的东西,但这种权利的背后支持的是对知识产品扩散和接近的需要。在建立知识产权规则的同时,社会必须建立这样一种平衡:即知识产权人控制其所创造知识产品的需要以及知识产品传播者传播需要之间的平衡。 换言之,知识产权制度上应当在知识产品创造和传播知识产权两个方面创造一种适当的平衡。在这一点上,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以下几方面为刺激创造与激励传播提供了重要保障:(1)尽量使知识产品创造活动的成本最小化;(2)准许以市场为基础的促进创造的刺激;(3)通过与其他规则或经济制度相互衔接,像反垄断政策、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贸易与政策等。
进一步说,知识产权法尽管在总体上属于一种"私法"的性质,但其有其社会公共利益目标。在知识产权中,主要的社会公共利益也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建立在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上的对创造者和传播者的保护将是实现知识产权中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平衡的主要机制。
3.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之重要性
在知识产权法中,在某个知识产品的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以及对知识产品的使用环节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主体,他们所代表的是各方对知识产品的利益,这在知识产权法的著作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中都体现着这种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法的目的就是要在这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相应的协调,其主要是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进行协调,在使用该知识产品的使用人和知识产权人之间进行协调是这里的关键所在。因为,在知识产权法中,知识产权人与需要使用知识产品的使用人之间构成了知识产权法调整的一对基本矛盾的主体,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的主要目标是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知识产权的私人占有与公众对知识产品之使用权之间的协调,即平衡知识产权人的个人私权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利益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品的特征决定了其需要进入市场被社会公众所利用进而进行流转,而这必然要发生知识产权人和知识产品使用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原则就发挥了其应有的功能--在知识产权人与知识产品使用人之间进行协调与平衡,以实现双方利益之和的最大化,既要兼顾到知识产权人的对知识产品的合法利益,提高他们对知识产品的生产积极性,又要兼顾知识产品使用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利益平衡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无处不在,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冲突"。
三、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原则的必要性
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法中的关键性原则和机制。对于知识产权法中贯彻利益平衡原则的必要性,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对其加以深入的认识。
首先,从财产权的角度来认识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的必要性。
知识产权法,顾名思义,是一种"产权"制度。因此,从产权制度的角度认识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思路是合理的。"产权"和我国法律概念中的"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是一种交叉的关系。财产所有权是产权的核心,但产权除了财产所有权外,还包括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财产权。就知识产权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产权形式,但其核心仍然是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制度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产权制度。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将成为最重要的财产权之一。财产权的核心内容是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体现为一种绝对权的形式。而知识产权的内容中也具有了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如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的专有权能,商标所有权人对商标的专有使用的权利以及著作权人对创作作品的专有权等。
从财产权的角度出发,还可以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法的效益价值取向以及利益平衡原则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效益价值的保障。效益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价值,换言之,法的效益价值在法律制度中具有重要作用。法的效益价值是法促进社会发展、文明与进步所必须的。法在现代社会作为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其离不开一定的效益追求。目前法学界逐渐重视法的效益价值研究,人们对法的效益价值开始逐渐予以重视。法具有效益价值取向,但在实践中法要实现公平和效益价值取向的完全统一仍存在一定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法的效益价值的实现有时与法的公平价值相抵触,实现一定的效益价值的话需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价值为代价。人们经常在发生多种价值冲突时提到所谓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问题。就法的效益和公平价值来说,恐怕这里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效率优先,并在效率的基础上考虑公平的问题,而是一个追求公平与效率均衡的问题,即要实现两者的最佳结合以达到利益的最佳配置,即利益的最大化。法实现公平价值与效益价值需要在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之间进行调节,使法律既能够满足社会公平价值的要求,又能够实现法律的效益价值。就知识产权法来说,它除了具有公平的价值取向外,同样具有效益价值取向。从知识产权的效益价值取向来看,知识产权法的效益价值体现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运行、利益协调、平衡机制以及制度保障上。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公平价值和效益价值的均衡,是通过相互制约的利益之间的平衡来加以实现的。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公正的分配,既是保障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秩序的良性机制,也是一种有效分配社会资源的手段,确保利益的实现。这种以提高效益的方式分配社会资源,反映了知识产权法的效益价值取向。易言之,知识产权法产生的效益是通过建构利益平衡机制来实现的。知识产权法追求公平价值目标和效益价值目标,其中公平作为一种分配方式,该方式的正当性能使知识产权中参与分配的利益主体各得其所,通过这种分配实现利益平衡状态。权利义务的均衡分配能够既使知识产权人有足够的动力从事知识创造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法需求,实现知识产品的社会效用。换言之,实现知识产权法的效益价值,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目标。例如,我国《专利法》通过鼓励一些发明创造活动,促进国际国内科学技术情报交流和技术的有偿转让,推动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显然,《专利法》要实现提高社会生产力的目的,它必须是一种能够产生效益的制度。知识产权法效益价值目标的实现
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篇四
2016年英语六级作文范文:知识产权
2016年英语六级作文范文:知识产权
多记住一些漂亮的词汇与句式,并运用在英语六级作文中是非常加分的,以下这篇是关于知识产权的六级作文范文,希望对大家遣词造句水平的提升有所帮助。 题目要求:
1.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
2.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3.我的观点
参考范文:
Along with the advance of the society, more and more technologies and innovations are put forward by scientists and other people, thus we attach much importance to protectingthese immaterial things by resorting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lthough these things are intangible, they are as crucial as the tangible assets we possess. Recently there appear a lot of cases which violat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affect the interests of people concerned. How should we deal with this problem?
To begin with,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arouse public awareness so that the majority may acquire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is special property. Next,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who enjoy the property must equip themselves with adequate knowledge of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Once violated, it’s of great importance for them to refer to the useful tools. Last but not least, it’s the governments responsibility to perfect the system of safe guarding.
As I see i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presents the progress of society, so we should exert ourselves to protect it. And the issue of being violated will be solved ultimately if the above measures can be put into practice.
亮点词汇:
①advancen.进步,前进
②innovationn.革新,创新
③attach importance to认为……很重要
④immateriala.非实物的,无形的
⑤intangiblea.无形的
⑥resort to求助于
⑦cruciala.关键的,重要的
⑧comprehensivea.全面的,综合性的
⑨equip...with使有准备,使能够(做某事)
⑩refer...to参考,查阅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文都网校四六级频道。
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篇五
知识产权提纲
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
1 自主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要点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 2 自主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
3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几个重点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发展战略,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第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领导和组织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护和鼓励发明人、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第三,帮助和促进企业开发和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主体也应该是企业。
第四,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因为知识产权作为无形的资产,本身的保护就不容易,如果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到位,对企业、对发明人、对创造人的创新激情、创新积极性来说都是一个打击。第五,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的意识。保护知识产权有赖于全社会全体公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要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风气。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选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公民:具有国籍的人 自然人:独立的个人 法人:人,社团,单位,公司,具有民事权利。对法人惩罚的形式是罚款。
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
2 WT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包括7类 一、版权及有关权。二、商标权。三、地理标记。四、工业设计。五、专利。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保护商业秘密。
3 狭义知识产权包括 工业产权和 版权两类。
4 广义的知识产权还包括"边缘保护对象"的保护权,科学发现权,商业秘密权
5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为三类:工业产权和 版权 边缘保护对象"的保护权
6 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1、无形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一般无形财产权的无形性,这是与有形财产权的根本区别所在。2、专有性又可以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
3、地域性4、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是法定的。
5、可复制性 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利用具有天然的特殊构型,色彩的玉石,经过精心设计,巧夺天工制成的工艺品,虽然是一项智力成果,可以版权保护,却无法取得专利保护,原因在于这一智力成果无法批量生产。
第二节 WTO与知识产权
WTO是一个协调世界各国国际贸易的组织,其前身是关贸总协定GATT,作为GATT来讲,主要协调的是货物贸易,而WTO协调的内容除了货物贸易以外,还包括服务贸易和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是 专利法、 商标法和 版权法(著作权)及相关的法规。知识产权法可以分为两类:国内法,国际法(各国公认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双边或多边签署的协议) 中国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成 第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第二 知识产权法是民法法律部门中的一个法律制度。知识产
权法归国内法民法法律部门中的一个法律制度。第三,我国所缔结的国际公约是我国国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影响最大的是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4《世界只是产权组织版权条约》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只包含民事权利不包含政治方面待遇。2、优先权原则 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从首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观设计为6个月)以同一发明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而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算起。3、独立性原则4 工业产权必须保护的客体5 临时性保护6宽限期权利人未履行某种手续,将被撤销专用权时,必须给予不少于6个月的宽限期。7、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2《伯尔尼公约》的3个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 2自动保护原则 指作者在成员国中享受和行使《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3 版权独立保护原则
经济权利保护的有10项公约规定了汇编权,翻译权、复制权、录制权,表演权、广播权、朗诵权、改编权、制片权和追续权。作品的保护期限,公约针对不同的作品作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一般文学艺术作品而言,公约给予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五十年。这个期限为作品保护的最低期限。对于电影作品,是指从作品公映后五十年期满,如果作品摄制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公开放映,那么这一作品受保护的期限自作品摄制完后五十年期满。对于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保护期由各国法律自行规定,但最短期限不能少于作品完成后的二十五年。
TRIPS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英文缩写。TRIPS新提出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最惠国待遇原则(2)透明度原则(3)争端解决原则(4)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5)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这个原则是巴黎公约首先提出的,也是所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都加以强调和肯定的,但TRIPs的国民待遇原则与这些国际公约有所不同。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这些公约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管辖的国际公约,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属于联合国下面的一个专门机构,它的所有成员必须是联合国的成员,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该国民待遇原则只能在所有的参加这个国际公约的独立的主权国家之间实行。TRIPs的国民待遇原则有所不同,因为WTO不是联合国下面的一个专门机构,WTO成员既可以是一个主权国家,也可以是一个独立关税区(如我国的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或国际实体组织(如欧盟)。TRIPs 的国民待遇原则扩大到了独立主权国家以外的独立关税区和国际实体组织。第二章 专利法概述 1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 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2专利权具有狭义的(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全部特性。3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985年4月1日。专利法是一种主要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的主要内容:主体、客体、内容等 4专利制度:是专利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国家通过制订,实施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成果,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一种法律制度。基本特点是: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公开通报4国际交流。
5 通常所讲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 发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为了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而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6 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属性。7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8 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之一,有以下参考性判断基准:①再现性:②可实施性③有益性④违背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不可能实现,不具备实用性 9 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
1、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日: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如果邮件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情况如挂号回执单上的日期等以外,应以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日,并以此日为专利申请日。电子邮件申请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日为标准。2、单一性原则 每次一项 3、先申请原则4、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5、充分公开原则
6、说明书必须支持权利要求书7、修改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范围
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属于一种知识产权保护的人类的智力成果,但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1署名权2、获奖权3、获酬权{五年级知识产权的作文}.
权利用尽,又被称为"权利穷尽"或"权利穷竭",是指合法制造的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在首次销售以后,权利人就失去了对该产品本身的再次销售、使用等控制、制约的权利,相当于权利已经在这些具体的、特殊的产品上"用尽"了 。
专利权人有缴纳年费的义务。
专利侵权的含义 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其专利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假冒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自己的商品或其包装、或与其相关的广告宣传中使用他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使人误认为该产品是已取得专利权的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专利侵权的种类有两类:直接侵权行为,间接侵权行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冒充专利不同于假冒专利,二者的区别是:①冒充专利是使用虚构的专利号、申请号或其他专利标记,用于欺骗公众,非法获利;假冒专利是假冒他人真实存在的专利来伪装、粉饰自己的产品;②冒充专利是违法行为,但是一般不会直接构成对某个专利权合法持有人的侵害,因而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会直接构成对专利权合法持有人的侵害③对冒充专利的处理,主要是由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假冒专利,可以由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情节较轻的按专利侵权行为追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法 通过日期是1982,8月23日,实施日期是1983年3月1日
1 商标是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别的可识别的标记。2 商标的基本功能1)区别功能2)表明来源功能3)标示质量功
能4)广告宣传功能 3 按商标的表现状态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类。4 商标法: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标法是三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之一。
5 原产地名称也是《巴黎公约》明确规定的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之一原产地名称;指有关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源于该地,该产品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两者兼有。6 商标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在商标注册有效保护期(10年为有效期)满时,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延长商标的有效保护期。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有效保护期满前提出续展申请,也可以在有效期满后的宽限期(一般为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但需要交纳延迟费。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7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标记包括注和R.使用注册标记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商标终止有两种情形:一因注销而终止,二因撤销而终止。8 商标侵权:狭义的商标侵权是指在商标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包括服务)上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广义的商标侵权还包括假冒商标的行为。商标侵权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侵权行为,二是间接侵权行为。 9 商标间接侵权主要是指:1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2 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 诱导,指使,委托他人制造,销售商标侵权或假冒商标商品的 4 诱导,指使,委托他人制造侵权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侵权商品的 10 作为知识产权的侵权法律责任一般包括三种: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1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第四章 版权法概述 颁布时间:1990年7月1日 实施1991年6月1日
1 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1保护创作人的利益2平衡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3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4反映新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2 版权(copyright)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和;版权;为同义。3 版权的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版权人依法利用其作品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经济权利主要包括:1. 复制权:2. 出版权:3. 发行权:4. 演绎权:5. 传播权:6. 追续权:7. 抵押权:五 版权的精神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广义的修改权是指作者具有修改或者允许他人修改其作品,禁止他人修改或歪曲、篡改其作品,收回自己已经发表的作品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的权利。六 版权的邻接权,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版权相关的权利",是指通过传播媒体将作品内容传播给公众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用的民事权利。七 版权法是调整因作者创作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版权法是一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
八 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一)共性
1、同是知识产权2、同是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3、同样在经济领域得到广泛应用4、两者之间存在重叠、交叉、制约关系
(二)区别1、工业产权强调工业再现性(实用性),版权强调可复制性(如艺术品与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和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