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工作总结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12-03 点击:

两违工作总结篇一

“两违”整治工作总结

2011年“两违”整治工作总结

全市“两违”建筑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两违”整治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来抓,从健全机制、广泛宣传、深入调查、强化责任、分类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镇违法违规建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两违”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由镇长担任组长的“两违”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三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切实加强了对“两违”整治工作的领导。同时多次召镇、村、城管队、国土等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对“两违”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营造“两违”整治的深厚宣传氛围,我镇在沿线主干道上树立了块大型永久性宣传牌、悬挂了多条横幅,同时通过出动宣传车、下发了《致农户的一封信》等方式,各村也相应地组织召开了党员组长会和所有在建的建房户会,层层宣传,层层发动。

三、增强力量,加大巡查

城管执法队员由原来的人增2人,并抽调没有中心任务

的镇属会等单位干部10名,组成了人的“两违”建筑管控队伍,并投入多万元配备两台城管执法车、统一执法人员服装,实行了每天小时不间断巡查,切实加强了“两违”巡查力度。

四、做好了三项工作

1、农房普查全面完成。成立了农房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了镇村干部和50名教师,深入农户家中,对全镇5户农房进行了全面普查,建立健全了农房档案。

2、做好了农房规划选点工作。与国土部门一同做好了农民建房选点,共申报了1个统规统建点和18个统规自建点,并编制了规划图。

3、做好违规用地的摸底和查处工作,配合国土部门对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房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五、做好了“两违”建筑的拆除工作

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两违”建筑现象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并集中人员力量,对以套取拆迁补偿、小产权房投资为目的和屡叫不停顶风违建的“两违”建房户依法予以了强制拆除,全年组织集中拆除行动4次,共拆除“两违”建筑71余户约平方米;同时在推进二期安置小区、业园区等重大项目过程中平稳顺利地完成了栋约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工作。

六、疏堵结合,“两违”建房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市关于开通农房建房绿色通道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农民建房政策的无房、危房、少房和拆房重建户的农民建房申请进行了一一审核,对符合政策的户农民建房申报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予以了申报,依法依规建房。

七、落实责任,严格追究

出台了镇“两违”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明确了镇、村、城管干部、抽调人员和国土、卫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职责,并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管控不力,执法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了责任追究。{两违工作总结}.

通过重拳出击、疏堵结合等有效措施,全镇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违法违规建房得到有效遏制。

2011年12月28日

两违工作总结篇二

2015年两违工作总结汇报片制作合同

专题片制作合同

甲方: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桂林市澍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影视专题片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专题片名2015年两违工作总结汇报片

2.专题片总设计长度为8-10分钟。

3.专题片配音采用男声。

4.专题片制作以甲方提供的视频及图片资料素材为基础,甲方需外景拍摄的,乙方须自行拍摄器材进行拍摄。

第二条制作期限

乙方制作周期为7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费用支付

1.本合同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伍仟圆整)。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金额50%的制作费,金额为¥ 7500.00 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3.在乙方交付影片最终成片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制作费,金额为¥ 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4.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样片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合同原因进行改编,费用以成本计算。

第四条:拍摄、制作、交付及验收

本项目拍摄地点:七星区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脚步、影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著作权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该著作权的署名权。

2.乙方侵犯他方权利或者引起纠纷的,或者引起该他方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但乙方行为系因其接受甲方的指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而造成的,则乙方对上述事项免责。

3.如果本合同影片中所涉及商品若其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它知识产权纠纷,乙方不承担该纠纷之任何责任。

4.甲方如修改、拒绝、取消及终止其先前同意的任何计划或执行,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步骤实行甲方的指标。但甲方应支付经甲方确认后的乙方已经实际付出的开支以及与该项工作有关的合理费用。上述开支或费用应计算至该项目工作之终止、取消或修正之日为止。

5.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资料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7.甲方对影片已投入使用或验收期以后对影片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另行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负责任,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出具证明,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该种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顺延交付或支付日期。

第七条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品、资料、文件、讯息及数据(以下简称“物品和资料”)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除履行本合同目的之所需外,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及在任何场合泄露前述物品和资料。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前述物品和资料完整归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对逾期未付的款项每天收取合同总金额0.3%的滞纳金。逾期超7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若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审验影片,导致乙方因后期设备资源浪费而产生损失,乙方有权对所占用的设备向甲方每天收取设备占用费300元人民币。

第九条 转让

未经本合同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本合同任一方均有权到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十二条 其他

{两违工作总结}.

1.本合同自各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同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貮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两违工作总结篇三

两违整治汇报{两违工作总结}.

“两违”建筑整治情况汇报

一、两违建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近两年来,我局加大了对违章建筑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于未报先建、少报多建、超层及超红线建筑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累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50余起,查处率达98%,处理率达90%。尤其自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两违”建筑查处力度,对县城公、私建筑和临时建筑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重点查处了一批重大违规开发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我县“两违”建筑易发多发势头,对规范我县建筑市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正在处理的重大“两违”建筑主要有如下几项:

1、城南违规开发工程。该工程位于县城北侧,工程自去年10月份开工建设以来,自始自终未到县建设局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工程原设计为三楼一地,现已建至八层,且大部分房屋已对外销售。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建设部门先后三次到工程现场下发停工通知,但开发商以未经规划的建筑不属建设部门管理为由对执法工作臵之不理,继续施工。经鉴定,该工程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目前,开发商已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逮捕,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2、城北违规开发工程。该工程系未经规划报建的违法工程,工程于2008年开工建设,工程地点位于城北停车场附近,房屋高八层,局部高九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有房屋21套,其中17套已对外出售。由于该工程系未经规划的违法建筑,在城管部门作出处理意见之前建设部门无权

管辖。目前,建设部门仅对其质量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

3、***等三户违规加层工程。该工程位于县大桥桥头,工程于去年6月份开工建设,共分两栋房屋,规划审批为五层,而***等三户实际已将房屋建至七层。发现其擅自加层后,我局曾多次下达停工通知,要求其按审批要求建房,但***等三户仍然我行我素,执意将房屋建至七层。目前,我局已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整改。

4、小学住宅楼违规加层工程。该工程位于小学东侧,工程于 2008年开工建设。在工程建设期间,建设部门多次到施工现场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但建设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整改,坚持继续施工。经现场调查,该开发工程东西超长1米,建筑高度超高3.9米,建筑层次超高一层,建筑总面积超审批面积一倍。由于该工程购房户多为小学教师,如对超层部分强行拆除,将给购房户造成巨大损失,如不拆除,又影响小学教学楼及周边房屋通风采光。目前,案件的处理处于两难境地。

6、城北18户居民违规建房工程。该18户居民所建房屋位于城北地段,房屋开工时间为2008年。由于受到防洪堤建设的影响,对于建房户不予批复,加上建房户无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报批手续,且部分建房户规划意识淡薄,认为原拆原建纯属个人私事,办理建房手续税费高,过程繁琐,因此有意规避相关部门监管,最终酿成“两违”建筑的出现。目前,该案尚未进行处理。

二、原因分析

“两违“建筑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1、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

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房地产开发需向相关部门缴纳规定的费用,因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降低投资成本,一些不法开发商想方设法逃避建设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以便达到逃避各种规费,增加不法得利的目的。

2、执法工作缺乏有机配合{两违工作总结}.

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国土、建设、城管、房产等部门对“两违”建筑都具有执法权,且执法权存在交叉现象,而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各部门执法理念不一致,执法工作缺乏有机配合,各干各的事,工作中相互扯皮、以罚代管、“有利争着管,无利不去管”的现象时有发生,结果导致执法工作存有盲区,出现“真空”状态。以未经规划的建筑为例,根据部门职责划分,未经规划的建设行为首先应归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建设部门无第一查处权。因此,不法开发商往往以此为由拒绝建设部门查案,最终导致违法违章建筑的发生。

3、建设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城乡建设工作本来就线长面广,随着我县建设项目的逐年增多,较过去而言,建设行政执法任务更加繁重,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却没有增加,执法人员的配备明显不足。因此,执法力量的薄弱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执法工作不可避免地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

4、农民建房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县城内农民建房越来越多。根据《建筑法》规

定,30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建筑不纳入工程监管范围。鉴于上述原因,一些农民在建房过程中未报建,少报多建(超层、超面积、超红线、违反城市风貌设计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而建设部门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两违建设行为频频发生。

5、建设部门无强制执行权

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两违”建设行为无强制执行权,对 “两违”建筑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两违”建筑趁机加速工程建设,最终导致问题不断恶化。

三、几点建议

1、充实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为有效打击“两违”建设行为,确保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县政府及时增加建设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编制,充实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为执法工作夯实基础,防止执法工作出现鞭长莫及的现象。

2、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

为有效推进“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根据部门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充分理顺工作思路,避免交叉执法,消除执法盲区,不遗余力打击“两违”建筑,不断缩小“两违”建筑生存空间。

3、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

打击“两违”建筑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仅凭建设部门力量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打击,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

执法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形成联动机制,遇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不能对问题视而不见或相互推诿,形成管理“真空”,给“两违”建设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4、建立打击“两违”建筑长效机制

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整治“两违”建筑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力度,提高处罚尺度,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防止短期行为。整治工作可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依规对“两违”建筑进行严厉打击。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两违工作总结篇四

两违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龙雁新区"两违"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龙雁新区"两违"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工贸新区·美丽龙雁"的发展目标,通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对"两违"现象持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顶风抢建、性质恶劣的重点违建户坚决实施依法拆除,有效遏制了"两违"行为。现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一)创新机制增"合力" 4月份"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各乡镇都及时进行宣传部署,统筹国土、公安、林业、电力、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村、镇干部、形成"两违"整治合力、全力破解"两违"治理难题。7月19日,新区执法分局挂牌成立以来,克服人员、装备、经验不足,相关执法权未明确,缺乏执法主体资格等各种困难,创造性地与雁石镇综合执法大队、**区执法局新区五个乡镇中队融合性工作、开展了以雁石镇核心区及重点项目区为重点,同时兼顾协调、督促全区"两违"工作的体制。根据实际新区执法分局建立分局、分局大队、雁石镇大队"三合一"的"分片负责,格处理"巡查管理体制,实现"分局、大队、工作片"三级联动,先后制定出台了强拆协调机制、督查通报制、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制度,参与巡查、拆除工作。据统计,自4月份"两违"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全区共发现"两违"137户,查处137户,涉及违法建筑面积18123㎡;其中通过及时制止、管控、跟踪,已成功将36户违法建设控制在下地基状态,对于101户处于出土状态或加层续建等各种状态的违法建设,已组织23次联合执法行动拆除了36户,共累计拆除6343㎡违法建筑,拆除率为35%。对"两违"现象做到了当即发现、当即制止、持续监视、续建即拆的"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基本消除"巡查

存漏洞、发现不制止、制止不拆除、拆除不彻底"的顽症。 (二)业务学习提水平 与时俱进、干中学、学中干、学干相长。新区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相关干部都认真学习了"两违"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上级文件精神,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7月份新区执法分局成立以来及时制定了全局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干部学习《规划法》、《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等普法教育培训,派遣20多人次的各股室负责人到市、区执法局

对口科室进行学习,全面提升了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加强"两违"防控

(1)强化巡查治"两违" 一是实行执法队员和工作片人员"格化"管理,各执法中队和乡镇工作片人员包片管理,责任到人、交叉巡查。要求各乡镇执法队强化巡查,发现违建时在第一时间制止、现场拆除;二是针对雁石镇核心区、重点项目区"两违"制违形势较为严峻这一情况,新区执法分局建立起了指导员(挂职)工作制度,将分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下派到雁石镇综合执法大队担任中队指导员,参与"两违"巡查。三是对典型的违建户、整合全局和乡镇相关执法力量予以彻底拆除。如今年10月份针对屡拆屡建、屡劝不停的雁石镇张某等三户计400余平方米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有效地发挥了震慑作用。 (2)部门联动控"两违" 一是分局领导在工作中更加注重与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各执法中队在巡查中一旦发现有占用耕地、林地的违法建设,及时向有关制违部门通报;二是分局领导密切关注每周的治违数据,一旦发现个别乡镇(园区)有典型的违建苗头,及时和国土、规划、林业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园区)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促成联合执法行动的有效开展;三是根据水、电、工商等部门制违联动机制开展联动审查。 (3)全民行动防"两违" 一是7月份以来、分局主动将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布、设立信访专用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建设进行监督,仅10月份分局就受理辖区内来电来访人员20余人次,及时查处"两违"行为2起,其余均在萌芽状态就予

以消除,()已初步形成群防群治的"全民控违"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治违工作形势仍相当严峻。一是由于新区的入驻,建设重大项目接踵而至,致使一些群众在核心区、重点项目区顶风趋利性"种"房现象屡禁不止;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群众

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而目前新区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来疏导这些群众的建房刚性需求。三是执法力量建设滞后,相关经费投入不足,执法装备缺乏,人员配备不足,致使一些强拆行动难以得到完美执行、威慑力不足。四是相关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理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通过新区上下全力加以协调解决,使"两违"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机制成为常态工作,为新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为推动新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创造良好的环境。

两违工作总结篇五

2015年象山区城管大队查违控违工作总结

2015年象山区城管大队查违控违工作总结

2015年,象山区城管大队查违中队在区委、区政府及区“两违”办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围绕着清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保障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全面有序稳定的开展工作。现将2015年的查违、控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两违工作总结}.

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查处辖区内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218起,违法建筑面积96162平方米。其中321国道两侧立案查处25起,违法建筑面积7518.1平方米;万福东路延长线项目红线范围内立案查处137起,违法建筑面积79567.5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48125平方米,其中协议拆除违法建筑面积85698平方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8300平方米,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顺利完成今年的拆违任务。

1、控违方面

为保持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特地从平山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到查违中队,每天对辖区内重要路段、“两违”高发区域进行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全年控制违法建设面积20000余平方米,暂扣违法建设工具斗车5辆,把违法建筑扼杀在萌芽状态。

2、拆违方面

2015年象山区共组织了7次大型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行动,联合公安、交警、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先后拆除了 321国道两侧、万福路两侧、茶店路两侧、平山村老村、界头村、新村、铁西一巷二巷等70余户的违法建筑。有效改善了铁西小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保障了我区321国道改扩建、万福东路延长线等重要项目的顺利建设。

二、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悬挂横幅、入户交流等方式将宣传工作引向村居、引向住户,使“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搞不得”等思想深入民心,努力营造出一种浓厚的查违控违氛围,形成强大的查违控违声势,推动查违控违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2、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对来电、来信、来访能认真记录、耐心听取,确保来电、来信等投诉能等到及时受理和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两违工作总结}.

1、加强宣传。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城市建设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辖区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拆违控违工作的思想认识。

2、科学制定拆违方案,分期分批拆除现有违法建筑,尽可能通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有情执法,帮助他们自行拆除,做到和谐拆违。

3、多措并举、以拆促控,以控为主。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新增“两违”建筑,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拆除,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控违力度,确保辖区违法建筑零增长。

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9日

两违工作总结篇六

XX镇“两违”宣传工作小结0630{两违工作总结}.

XX市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6月30日)

自全省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XX镇多措并

举,注重搭建不同层次的宣传沟通平台,全面拓宽社会公众参与“两违”整治工作的交流渠道,实现政府“两违”整治工作目标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加强“两违”整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为“两违”整治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氛围,有效推动整治工作。

一、积极召开全镇干部动员会。在全镇动员会上,首先向各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两违”整治工作的认知度,使他们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白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白自己所要完成的任务、明白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他们执行任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认真组织村级群众动员会。在村级群众动员会上,各村(社区)认真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普及工作,重点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危害讲清讲透、把相关法律和政策讲清讲透、把上级整治的态度和决心讲清讲透,进一步宣传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三、搭建多种宣传平台,全面拓宽宣传渠道。

1、据“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镇村实际,印制了《XX

市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宣传手册》及《XX市XX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告知书》,并张贴到镇、村重要路段和显要位置,同时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分发至群众手中,耐心向群众宣讲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两违”整治的重要意义。

2、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专栏、开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强化对群众的舆论引导,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逐步形成自觉防范和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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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意识,为“两违”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镇共发放“两违”治理告知书3000多份,发放“两违”治理宣传手册2000多份,张贴宣传标语150多条,悬挂宣传横幅30多条。

3、录制“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音像资料,协调出动宣传车,合理利用村居广播,到镇村巡迴宣传“两违”整治通告,及时准确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两违”整治工作的要求,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4、强化“两违”整治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XX市“两违”工作简报、XX要讯、今日XX网、XX电视台等等平台发布信息,截止目前,共报送信息10条,被采用6条。

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进“两违”整治宣传工作。我镇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参与,形成良性互动。镇领导干部与村两委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摸清群众态度,了解群众困难,缩短距离,融洽关系,宣讲政策,引导群众权衡利弊,主动配合,互相监督。另一方面强化拆后土地利用,防再次发生两违。我镇将“两违”治理工作与“景观风貌改造”相结合,强化宣传拆除后的土地利用,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走好“拆违”第一步,同时也避免再次出现两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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