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3-29 点击:
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篇一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帕巴拉·格列朗杰
帕巴拉·格列朗杰简历
帕巴拉·格列朗杰,男,藏族,1940年2月生,四川理塘人,大学学历。 现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42年 被认定为西藏昌都强巴林寺第十一世帕巴拉呼图克图 1950—1952年 昌都解放委员会第一副主任
1952—1956年 色拉寺学经
1956—1959年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委、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1959—1965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昌都专署专员
1965—1979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1979—1993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西藏分会名誉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93—2003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名誉会长。
2003—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 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本焕
本焕简历
本焕祖籍湖北新州,出生于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俗姓张,学名志山,7岁入私塾,6年后到本地一家杂货店当学徒。22岁在新州报恩寺出家,1930年到武昌宝通寺受戒,同年6月去江苏扬州高旻寺拜来果法师为师,在此修行7年。1937年2月,他不辞辛劳,发大愿朝拜五台山,后住碧山寺,1939年9月荣任该寺第三代方丈,在此苦修10年期间,用指血抄写了一部《普贤行愿品》,共19卷,计20万字。1947年2月他又先后朝拜了北京弥勒院、天津居士林、上海普济寺。1948年11月离开五台山到广东南华寺诚接虚云大和尚的法。1949年元月就任南华寺方丈。1958年因反右蒙冤到坪石农场参加劳动,198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宣布予以改正。同年4月,应仁化县人民政府和佛教界邀请,就任丹霞山别传寺住持。广东省佛教协会于1987年元月接请他上任广州光孝寺住持,1992年兼任深圳弘法寺方丈至今。本焕法师1994年上任黄梅四祖寺方丈以来,不顾年事已高,路途艰辛,多次到黄梅,会同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视察四祖寺,亲临实地进行设计规划,资助巨款,使祖庭得以重辉。 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一诚
一诚生于1927年,湖南望城人。1949年6月出家,1956年冬由虚云老和尚亲任得戒和尚,受具足戒。1957年,在虚云法师的主持下,得沩仰、临济法脉。1985年,荣膺真如禅寺方丈,重兴祖庭。一诚长老历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江西省佛教协会会长,2002年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
传印简历
传印,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学院副院长、研究生导师。 字月川,1927年1月30日生于辽宁庄河。幼年因家教,信仰佛教,1947年皈依庄河青堆子镇普化寺崇仁法师,研习佛学,同年出家于江西云居山真如寺。1954年恭诣江西永修县云居山真如寺,次年冬依虚云老和尚受具足戒。1956年起亲侍虚老左右,笔录其开示,蒙授与沩仰宗法脉,赐法名宣传,为第九世。
传印法师1960年入学中国佛学院本科班,1965年9月,本科毕业,复归江西云居山真如寺,任典座兼副寺(出纳)。1966年9月,“文革”被遣至云山垦殖场城山分场种菜。1975年正月,于本省永修县梅棠公社旸岭山崇胜寺遗址结茆偕道友道开师共住。1978年秋,应邀往诣浙江天台国清寺。1979年12月,奉调至北京中国佛教协会。
1984年初,于中国佛学院,任教务长,1986年任副院长,戒律学、印度学研究生导师。1991年8月,诣天台山下方广寺专修念佛,经三年。1994年8月,受请任净宗祖庭——江西庐山东林寺住持。1999年2月,任北京市佛教协会会长。2010年2月2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当选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简历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1948年出生,青海省冈察县人,1951年由十世班禅大师认定,1952年农历二月十一日坐床。1957年开始担任甘肃省佛教协会会长,以后又担任了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全国青联副主席,甘肃省政协副主任,甘肃省人大副主任,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八届常务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刀述仁
刀述仁简历
刀述仁,傣族,1935年2月生,云南勐海人。1947年世袭西双版纳勐海土司;1951年入成都西南民族学院学习;1954年后任西双版纳勐海副版纳长、自治州政府委员、云南省青联副秘书长;1957年入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研究所从事傣族及东南亚文化研究工作,并在云南大学进修历史学;1981年至1984年任云南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会长;1984年至2002年9月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云南省佛教协会会长;2002年9月至今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云南省佛教协会会长;是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
圣辉简历
圣辉,1952年11月23日生,湖南湘潭人
1980年于安徽九华山出家,1987年中国佛学院本科毕业,1989年中国佛学院研究生毕业。
1987年至1989年,被选为北京市学生会联合代表、中国佛教协会理事。 1989-1992年,任中国佛学院教师。
1990年任安徽九华山佛学院副院长、九华山甘露寺方丈、湖南省长沙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和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1992-1994年任中国佛学院副教务长、教务长、副院长。
1993年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1994年任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湖南长沙麓山寺方丈。
1997年任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方丈、福建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2002年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佛学院常务副院长。
2003年任福建厦门大学佛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北京西山灵光寺方丈。 2004年任天津市佛教协会会长、天津大悲院方丈。
圣辉法师现任中国船山佛教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福建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天津市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学院副院长、福建闽南佛教学院院长、湖南佛学院院长、安徽九华山佛学院院长、安徽九华山甘露寺方丈、湖南长沙麓山寺方丈、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方丈、北京西山灵光寺方丈、天津大悲院方丈。
圣辉法师历任第九届、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建厦门大学佛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
净慧简历
净慧,祖籍湖北新洲,生于1933年。一岁半即由父母送入尼庵抚养。十四岁在武昌三佛寺拜师学经,奠定超脱出世的宗教品格和献身佛教的理想。1951年18岁时到广东云门寺受比丘戒,得以亲侍中国现代禅门泰斗虚云老和尚,因敏悟过人,深受器重,1952年即成为虚云老和尚传法弟子。1956年至1963年,在北京中国佛学院学习,是新中国第一批佛教研究生。从1963年被错划为“右派”,辗转北京、广东、湖北等地接受劳动改造。1979年落实政策后回到北京,在中国佛教协会从事佛教文化宣传工作,参与创办《法音》杂志,并任责任编辑;1984年,开始担任《法音》主编,同年,当选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1993年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至今。
1988年,受河北省有关部门之邀和中国佛教协会委派,参与创办河北省佛教协会并任会长,主持河北省佛教的兴复工作。1989年创办《禅》刊。1988年至1991年期间,协助有明法师修复正定临济寺,开展讲经、传授在家菩萨戒等各种大型弘法活动。从1991年冬开始,主持赵州祖庭柏林禅寺的兴复工作,使柏林禅寺从一片废墟变成殿堂庄严、规模宏大的丛林,组织僧团,弘宗演教,振兴河北佛教。从一九九三年起,每年在柏林禅寺举办“生活禅夏令营”,倡导以“觉悟人生,奉献人生”为宗旨的生活禅,在佛教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河北省佛学院举行试办开课式。同年九月三十日(农历八月初十日),隆重举行柏林禅寺中兴十周年庆典,正式就任柏林禅寺住持。二零零零年一月,河北省佛学院获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五月十五日,正式出任河北省佛学院院长。
从一九八二年开始,先后出访亚、非、欧、美、澳诸洲十余国,联谊布道,广结佛缘。
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河北赵县柏林禅寺退居,湖北当阳玉泉寺退居、湖北黄梅四祖寺住持;政协河北省赵县委员会副主席、政协河北省委员会七届、八届、九届常委;全国政协第九届、十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
学诚简历
学诚,俗名傅瑞林,1966年8月19日出生在福建省仙游县赖店镇罗峰村一个佛教氛围颇为浓厚的家庭。在祖母和母亲的影响带动下,12岁的他就翻起了佛经。
并且还常去附近的玉塔寺玩,总觉得寺院很熟悉、很亲切,不知为什么却非常喜欢寺里菩萨的慈祥与自在。后来看了许多佛教读物,深受唐玄奘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精进求法,传播佛教文化的精神所影响。法师1974年至1979年就读于仙游赖店中心小学,1979年至1982年就读于仙游县华侨中学,其间成绩优秀。1982年于莆田广化寺定海长老座下剃度,并依止圆拙老法师修学。1991年毕业于中国佛学院并获硕士学位。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佛教协会会长、福建佛学院院长、福建莆田广化寺方丈、陕西扶风法门寺方丈、《法音》主编、《福建宗教》顾问、《福建佛教》主编。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简历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原名坚赞诺布,1990年2月13日,班禅出生于西藏自治区嘉黎县一普通藏族家庭,得名坚赞诺布。5年后,经过反复验证、卜算等一系列程序,又经数轮筛选,坚赞诺布被佛祖“法断”为第十世班禅转世真身。 1995年11月29日,认定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金瓶掣签仪式在西藏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举行。嘉黎县的坚赞诺布中签。国务院特准坚赞诺布继任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1995年11月30日,十一世班禅坐床典礼在班禅大师驻锡地日喀则市扎什伦布寺举行。从此,班禅就开始了正规严谨的读经修法的生活。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珠康·土登克珠
珠康·土登克珠简历
珠康·土登克珠,男,藏族,1955年12月出生,西藏那曲人,无党派,1980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现任全国十届政协常务委员,政协西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佛协副会长、西藏分会会长。
1958.06—1967.03 认定为西藏那曲县孝登寺第七世珠康活佛,坐床后在西藏那曲县孝登寺学习佛经。
1967.03—1970.06 下放到西藏自治区那曲县巴尔达乡参加劳动。
1970.06—1974.10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监狱劳改。
1974.10—1979.05 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劳改。
1979.05—1980.07 平反释放后在家。
1980.07—1982.05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政协委员、常委,自治区佛协理事。 1982.05—1985.08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政协副主席、地区佛协副会长、自治区政协委员(其间:1983.09—1985.07在西藏民族学院干训班学习汉语文)。 1985.08—1998.05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政协副主席、地区佛协会长、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佛协常务理事(其间:1987.09—1988.06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佛学专业学习)。
1998.05—2002.09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佛协常务副会长,西藏民族学院兼职教授。
2002.09—2003.01 西藏自治区七届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自治区佛协常务副会长、西藏民族学院兼职教授。
2003.10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协副会长、西藏分会会长、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多吉扎·江白洛桑
多吉扎·江白洛桑简历
多吉扎·江白洛桑,男,藏族,1937年生,西藏拉萨市人。为多吉扎活佛转世。历任西藏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西藏自治区宗教局副局长,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常委、副主席。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策墨林·单增赤列 策墨林·单增赤列简历
策墨林·单增赤列,男,藏族,1950年9月生,西藏拉萨人,无党派,1956年10月参加工作,初中学历。
1955 被认定为策墨林第五世活佛。
1956.10-1958.08 中国佛协西藏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
1958.08-1959.03 色拉寺学经。
1959.03-1964.03 西藏拉萨市北城区民办小学、拉萨第二小学学习。
1964.03-1966.04 西藏自治区社会主义学校学习(出席第四届全国青联会议,任全国青联委员、常委,第五、六、七、八届全国青联常委、副主席)。 1966.04-1977.03 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山南农场劳动。
1977.03-1977.12 西藏自治区爱国人士学习班学习。{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
1977.12-1982.10 西藏自治区政协委员(1980年以后任第四、五、六、七届中国佛协常务理事、副会长)。
1982.10-1999.10 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1999.10-2003.01 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常务副会长。
2003.01- 政协西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
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香根·巴登多吉
香根·巴登多吉简历
香根·巴登多吉,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副州长。
藏族,香根·巴登多吉活佛任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副州长,负责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族、地方志工作。分管州民委、地方志办等单位。协助州长负责重点建设工作。联系对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
在2007-12-11日结束的四川省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上,选举为名誉会长。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永寿
永寿简历
永寿法师,1982年于峨眉山万年寺出家,1985年4月在新都宝光寺受具足戒后,依止遍能法师修学。1999年当选峨眉山佛教协会会长,2002年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2005年荣膺峨眉山报国寺方丈。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永信 永信简历
永信法师,俗姓刘,名应成,生于1965年,原籍安徽颖上,1982年入寺修行,因聪明好学,办事得力,颇受众僧推崇,22岁就主持寺内日常事务,是上任方丈行政法师的结法传人。 现为少林寺方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南省佛教协会会长,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永信法师出生于佛教家庭,幼即颖悟,好静喜佛。1981年,父母遂其志,至嵩
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篇二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 黑龙江省极乐寺方丈——静波 黑龙江省绥芬河大光明寺——中庸 黑龙江省伊春市天龙禅寺——中慧 北京市通教寺——思智
湖北省四祖寺——净慧
湖北省东方山弘化禅寺——正慈 湖北省黄梅五祖寺——见忍 湖北省纪山寺——净心
湖北省荆州章华寺——心继
中国佛教咨议委员会主席——惟贤 四川省文殊院——宗性
重庆市北部区缙云寺——正刚 重庆市慈云寺——正澄
四川省攀枝花市同德观音寺——法定 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本焕 深圳市弘法寺——印顺
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篇三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2010年2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主管部门为国家宗教事务局,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主要工作任务:
(一)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
界的合法权益。{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
(三)建立健全佛教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地方佛教协会(分会)及居士团体的工作;督导寺院完善自我管理、严肃清规戒律、开展正常法务活动;引导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
(四)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办好佛教院校,培养佛教人才。
(五)开展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学术研究,编印流通佛教书刊,做好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六)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七)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交流,增进了解,团结合作。
(八)开展同国际佛教组织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往,促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领导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
(三) 选举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四) 选举会长、副会长,礼请名誉会长;
(五) 授权理事会必要时从理事中增补常务理事;
(六)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的报告;
(七) 讨论和决定本会重要工作事项;
(八) 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分配办法,由会长会议研究决定。代表人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按分配名额协商提名,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核确定。
第九条全国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全国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贯彻实施本会章程和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
(二) 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议主席团提名推举咨议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
(三) 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议主席团提名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
(四) 全国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
(五) 根据会长会议提议,增补常务理事,罢免理事、
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
(六)授权会长会议在必要时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免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七) 全国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二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审议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三)审议年度财务结算和预算报告;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届。因特殊
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国代表会议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任期。
第十八条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会务;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会务;必要时,可委托副会长主持上述会议;
(三)督促和检查全国代表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五)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职务。
第二十一条会长会议原则上每六个月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会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 第二十三条各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举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秘书长在会长和副会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会务。
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篇四
传印会长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传印会长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 纪念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这是祖国繁荣富强、民族伟大复兴的盛世善缘下,全国三大语系佛教的一次盛会。
1953年6月3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由虚云、喜饶嘉措、圆瑛、巨赞、赵朴初等二十位佛教大德共同发起,中国佛教协会在首都北京正式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空前的大团结,为新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在中国佛教史上谱写了划时代的光辉篇章。
六十年来,中国佛教协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辉煌成就。本会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国佛教徒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本会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带领全国佛教界成功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佛教发展道路。本会推动三大语系佛教交流,重视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工作,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不懈努力。本会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努力维护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会引领全国佛教界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教制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正信正行,树立佛教清净庄严的良好社会形象。本会发展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优秀僧才,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本会大力开展弘法利生事业,重视佛教文化研究,倡导公益慈善活动,不断深化与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佛教界的联谊,全面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带领全国佛教界服务社会、利益
人群,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文明,为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六十年,是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国佛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全国人民一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六十年;是远绍如来、近光遗法,续僧命脉、绍隆三宝,立足人间、自觉觉他的六十年;是引领全国佛教界追随祖国繁荣富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步伐,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六十年! 总结六十年的经验,我们取得的诸多成就,得益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得益于党和政府对佛教事业的关怀支持、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的引导鼓励,得益于社会各界对佛教事业的支持参与。从佛教界来说,得益于以赵朴初居士为代表的本会历届僧俗大德始终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坚持人间佛教发展方向,密切联系信教群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挥佛教关怀人生、造福人群、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这些宝贵经验,对本会今后工作和未来佛教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佛教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面临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振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现象在某些地区、某些寺院且有发展蔓延的趋势,侵蚀着佛教的肌体,损害着佛教的形象和声誉;一些地方借佛敛财,圈占佛教名山大寺进行过度商业开发,社会上假冒僧尼招摇撞骗乃至恶意抹黑佛教等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势必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动摇传统文化的信仰基础,危害佛教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在法治社会背景下,佛教场所和组织的法律地位有待进一
步明确,维护佛教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佛教服务社会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佛教界面临如何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保持清净庄严品格、更好发挥积极作用的挑战。
各位代表:
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中国共产党正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党和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发挥积极作用,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和广阔空间。 佛经上说:一滴水只有放在大海里,才能永不干涸。中国的佛教事业,只有圆融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才能生生不息,汇聚各方善缘,获得不竭动力,成就光腾古今的伟业。因此,佛教界要始终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始终与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把握机遇,克服困难,乘势而上,勇猛精进,努力开创中国佛教更加光明美好的未来。
对于佛教协会未来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更加注重发挥团体职能作用。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各级佛教协会,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要继续发挥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国佛教徒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佛教服务社会的渠道和空间,密切联系广大四众弟子,找准定位,创新服务,切实维护佛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三大语系佛教交流,密切各民族佛教徒的感情,维护佛教界团结
稳定的大好局面,为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二、更加注重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佛教自身建设,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也是佛教发挥积极作用的根本。加强佛教自身建设,要以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教制建设、组织建设为纲要,以戒定慧三学为依归,以正法久住、四众和合、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目的。要严肃道风、端正学风,继续做好“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标准八项:1、爱国爱教;2、知法守法;3、团结稳定;4、活动规范;
5、教风端正;6、管理有序;7、整洁安全;8、服务社会)。要以戒为师、以法为依,继续抓好传戒工作的规范管理,各传戒道场要认真讲解律本,倡导学律持律的风气,指导寺院坚持实行布萨(诵戒)、安居等僧团规制,引导僧众在严持戒律的基础上,学修并重,解行一致。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中国佛学院新校舍建设,为成立佛教大学创造条件。支持各级佛教院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交流合作。鼓励寺院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修学环境。支持寺院开展居士教育,引导在家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敦伦尽分、奉公守法。要与时俱进推动佛教教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要加强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机制、提高效率。通过佛教自身建设,不断巩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更加注重在当今时代发挥佛教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既是党和政府对佛教界的要求,也是社会大众对佛教的期待,更是佛教自觉觉他、自利利他、慈悲济世的本怀。中国三大语系佛教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优秀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弟子要努力传承佛教文化,积极向世界弘扬中华文化,作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者、守护者、弘扬者,为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发挥应有作用。本会
将继续推动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探索适应社会发展的弘法模式,支持各地寺院契理契机地开展弘法利生活动,创新弘法手段和方式,深入挖掘和弘扬佛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发展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充分发挥佛教净化心灵、涵育道德、启迪智慧的独特功能,向社会传递清净和谐的正能量。要继续发扬“慧眼观无我,善心唯利他”的慈悲济世精神,大力开展安老怀少、扶危助困、赈灾济贫、兴教助学、修桥筑路、环保护生等公益慈善活动,规范慈善行为,创新运作模式,完善管理制度,传播慈善文化,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要积极倡导“依正不二”、“身土不二”的佛教环境理念,鼓励支持全国佛教界将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爱生护生等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行动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内容,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不懈努力。要深入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佛教界的联谊,继续加强对外友好交流,积极参与世界宗教对话和国际宗教会议,增强中国佛教影响力,发挥佛教文化纽带优势,为促进祖国统一,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贡献。 各位代表: 中国佛教协会伴随着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步伐,走过了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六十甲子铸辉煌,继往开来谱华章。只要我们始终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与全国人民一道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充实中国力量,正信正行,精进不息,就一定能法轮常转,佛日增辉,一定能正法久住,广度众生,一定能开创中国佛教事业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一定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工作报告篇五
中国佛协发言:“心灵法门”是附佛外道
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就“心灵法门”问题
发表谈话
近日,有佛教信众致信致电我会,称自己身边的亲友中有人信仰“心灵法门”,有人还到境外参加“心灵法门”的大型活动。据信众反映,“心灵法门”的创立者澳大利亚籍华人卢军宏,自称观音菩萨的代言人,经常通过“看图腾”的方式为人算命消灾,传言大陆一些知名法师也拜卢军宏为师,学习“心灵法门”。信众询问:卢军宏是否观音菩萨的代言人,“看图腾”是否符合佛教的教义? 接到信众的反映后,我会高度重视。经研究,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中国佛教史上的确有一些高僧大德被信众尊奉为佛菩萨的化身,但都是后世佛教徒根据这些高僧大德生前的功德事迹追认的,从来没有哪位高僧大德在世时公开宣称自己是某佛某菩萨的化身或代言人。
二、所谓“看图腾”,按照“心灵法门”的说法,是指每个人在天上都有一个与自己的属相对应的动物“图腾”,通过观察这个“图腾”就可以知道人的吉凶祸福。佛教的经典和教义中从来没有“看图腾”的说法。占星占相、卜算吉凶以求利养,在经典中被称为“邪命自活”,为佛教戒律所严禁。
三、“心灵法门”虽然借用了佛教的某些概念和理论,但对这些内容认识肤浅、使用随意,甚至对佛教的基本概念,如“五蕴”、“十二因缘”等,都进行了曲解,完全不符合佛教教义。
至于国内一些法师拜卢军宏为师的传言,我会认为是不符合佛教教义和传统的。
另据报道,今年3月“心灵法门”在马来西亚、新加坡举行大型活动前,马来西亚11家主要佛教团体发表联合文告,严正指出“心灵法门”是附佛外道,并非正信佛教,提请信众勿受蒙蔽。由此可见,“心灵法门”不符合佛教教义、并非正信佛教,是国际佛教界的共识。
据了解,“心灵法门”在我国大陆地区也存在开展非法活动、借佛敛财等违法行为。
我会呼吁各省市佛教协会和各地寺院,大力开展契理契机的弘法利生活动,引导广大佛教信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心灵法门”的不良影响。我会也提醒广大信众,向正信正行的佛教界人士学习佛法,提高鉴别能力,以免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
2014-06-1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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