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领导口才 发布时间:2018-03-28 点击: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工作情况,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市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上次人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着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法院“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跨入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推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不断地向前发展,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这个核心,推动审判工作新发展。

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10件,审结5050件,审结率98.83%,同比提高3.95%。

(一)全力抓好大要案的审判。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51件,判处有罪人犯848人,同比提高9.98 %、18.11%。一是对白玉库等社会危害大的杀人、绑架、抢劫等恶性犯罪从重打击。全年共依法判处有罪人犯126人。其中,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52人,重刑面41.27%,狠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对李庆波等集资诈骗案件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共依法判处有罪人犯18人。其中,对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又不能积极偿还集资款的被告人,坚持依法从重判处;对集资诈骗数额虽然巨大但能够积极返还部分或全部集资款的被告人,予以大幅度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在审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我们坚决贯彻市委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原则和指导意见,排除了干扰和阻力,结合个案的实际,分两批公开进行宣判,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化解非法集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三是对多年积压的刑事案件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依法全部审结。年初以来,针对市法院刑事案件积压较多的问题,我们从各业务庭、基层法院抽调一批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了61件刑事积案的审理工作。同时,对形成积案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依托,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在事前预防上下工夫,深入社区、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案讲法工作,就减刑假释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各基层法院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平安辖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创建等活动,为打造“平安鹤岗”助力。

(二)努力做好各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市两级法院注重把调解、和解、化解矛盾作为审理案件的首选方式,力求案结、事了、人和。一是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年初以来,全市法院把这项工作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一次具体实践,全年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188件,调解率90.82%,同比提高10.8%。二是将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全程。高度重视《人民调解法》的适用,依法做好人民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确认工作,主动配合司法局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共调撤民商事案件2634件,调撤率82.65%,同比提高11.01 %,为全省之首。三是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撤诉21件,撤诉率50.67%,比全省法院平均撤诉率高出6.97个百分点。同时,坚持以司法建议函的方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函35个。其中,“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司法建议被最高法院采纳。四是在执行和解上下工夫。全年共执行和解各类案件474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53.86%,同比提高18.48%。配合全国法院“无执行积案”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大执行积案执结力度,积案执结率96.7%,为化解“执行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当事人344件(次),接待答复率100%。一是强化信访责任。要求全市法院必须在2010年底完成信访积案清理80%的工作目标,并抽调专人成立复查组,对有理访、无理访及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积案分类排队,逐案研究制定息访措施。53件信访积案已经办结48件,超出既定目标10.5个百分点。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涉诉信访案件抵押金制度,逐级接待、逐级问责制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制度,院、庭领导包案制度,制定《全市法院驻京接访劝返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对劝返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全年共劝返78人(次),奖励劝返有功人员12人(次)。三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健全涉诉信访联动机制,对有理访坚决给予纠正,对无理访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案件,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司法救助,使一大批历史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为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秩序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价值观,推动队伍建设新加强。

2010年,全市法院集中解决了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问题,调整了中院班子,充实了审判力量,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一)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将3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中院领导班子中,提请2名业务骨干为审委会委员,提拔1名专家型法官为正处级专职审委会委员,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任职,调整充实了后备干部队伍,使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得到了加强。

(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争创“党员先锋岗”,争当“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争创活动来激励广大法官干事创业;通过鼓励法官自学、参加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讲法授课、网络辅导、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全年共开设各类培训班19期,参加有关部门培训256人(次);撰写调研文章82篇,被上级有关部门刊发22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人;被授予法官资格15人;并从基层法院遴选了8名优秀法官到中院工作,法官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及时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针对法官队伍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一教育三整顿”(廉政教育、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教育、集中查摆、专题讨论、问题解剖、总结提高等措施共查摆出理想信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院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3个,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5人,整章建制33项。并将这项活动同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廉政工程建设”、分层分岗廉政司法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发挥好萝北法院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教育整顿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基层法院,限期补课,法官队伍的执法形象有了很大的改变。

(四)认真做好绩效考评工作。以审判绩效和工作绩效考评内容为主,制定《对基层法院的目标考评方案》和《对中院机关各部门目标考评方案》,把涉及法院工作的257项内容逐一量化,采取月通报、季推进、年总结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考评方式,从案件质量、效率、当事人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评。并将这项工作同“司法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成立专门的目标管理考评办和“审判管理工作办公室”,完善了“管案、管人、管事”的三大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修改、完善了219项规章制度,编成《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一书。开展案件专项评查、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26次,评查案件613件。发出《审判管理情况通报》、《审判管理监督通报》、《案件流程审限监督通报》39期。召开审判委员会35次,研究案件256件,同比提高123%,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增强。

2010年,经过全市法院的共同努力,所有参评的工作目标在全省的站位都有了较大的提高,综合排名已经由原来的末位第16名上升到了第8位,初步扭转了鹤岗法院的落后局面。全市法院干警的精神面貌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想事干事、院荣我荣、争先创优蔚然成风。本年度全市法院共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2个,市级以上个人荣誉95人(次)。南山法院民一庭副

庭长潘英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中级法院获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开创了我市争先创优工作的历史新高。

三、紧紧围绕“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推动基础建设新变化。

2010年,全市法院共改扩建办案办公场所1013平方米,增配各种办公设备201个,投入基础建设资金506万元,法院的办案办公环境明显改善。

(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借鉴兄弟法院关于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先进经验,中院投资40万元,建成153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和160平方米的信访大厅。八个基层法院改扩建后的立案信访窗口总面积达到700平方米,并全部增加了诉讼引导、立案、查询、调解、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了便民诉讼的目的。

(二)加强安保工作。增配安保设施,注重发挥好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能,使这支队伍在刑事大要案审判、处置突发事件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7月,省法院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为这支队伍颁发了警衔,并对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了审判、执行和信访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了电脑随机分案、电脑随机选定中介机构等做法,加大了档案信息化录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四、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民生工作,树立法院新形象。

2010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全国一流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全省一流的旅游城市”的工作目标,努力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企业。

(一)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成立为大局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为大局服务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开展为大局服务法律宣传活动,撰写万余字的调研报告,为规范拆迁工作建言献策。制定《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集资类刑事案件工作制度》及处置资产变现的有关规定,为领导层决策服务。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社会稳定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通过多角度的能动司法,为我市的工作大局服好务。

(二)以人文司法服务人民。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推广兴山法院示范联系点的成功经验,印制12种诉讼材料免费发给当事人,增设便民服务设施,借助于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来最大限度地公开法院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中级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以邀请新闻媒体同步直播的方式来进行;南山法院与人民法院网实现了网站对接;东山法院举行首个法院开放日;向阳法院响应团市委“春风行动”,为留守和单亲儿童捐款;工农法院成立“军人维权合议庭”,工作成绩得到了“国家双拥检查团”的肯定。全市法院参与“筑网行动”,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等等。通过全方位的人文司法,体现司法的温暖。

(三)以专项司法服务企业。中院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就企业急需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全市法院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共走访企业151个,召开座谈会75场(次),征求意见建议22条,完成调研报告9篇,提出司法建议65条,收到司法建议回复函57个,制定为企业服务措施24项,等等。通过多渠道的专项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五、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推动法院工作新提升。

2010年,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解决了阻碍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诸多问题,司法的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利用省法院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中院调研的有利时机,就班子调整、人员编制、干部职数、机构设置、法警津贴、大楼维修等法院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提出我们的想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主动地接受人大的评议、检查和视察。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重要案件庭审活动,积极稳妥地办理好交办、督办的各类案件。对人大代表过问的事情,及时办理,及时回复,最大限度地发挥外部监督工作的效能。全年共提请任免法职人员11名。

(三)注重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年共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完成相关工作12项。对下级法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全年共完成基层法院人员、机构、经费、法庭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8个,为基层法院与省法院部门之间搭建起沟通协作的平台。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理解帮助的结果,也是全体干警团结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尤其是各位代表、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给予我们关心、爱护、理解和支持的各位代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我们感到仍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加强。一是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法院的科学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地加以解决。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我们党成立90周年,是我市攻坚发展、科学发展、跨跃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市法院三年工作目标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为此,我们要深刻认识经济形势发展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力争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以社会和谐稳定坚定维护者、科学发展忠实服务者、良好法治环境积极营造者、群众工作努力实践者和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有力推动者的崭新姿态,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紧紧围绕全市跨跃发展工作大局,围绕全市的重点工作、民生工作,突出“跨跃发展”工作主题,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确保我市顺利实现“712”跨越发展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努力在能动司法上取得新突破。一要主动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调整法院的服务方向,出台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优化为大局服务的司法保障措施。二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创新为民服务的方法和措施,做好惠民、利民、安民、护民的各项工作。三要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工作,通过开展百案巡回审判、建立户外电子显示屏幕、与电视台联合举办《鹤岗法苑》,尽最大可能将法院的审判、执行、信访及所有与人民群众有关的工作公开,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四要在执法办案中,对有利于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跃发展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坚决依法保护;对有利于增创发展优势,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改革创新,坚决依法保障。

二、努力在执法办案上取得新突破。一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审理好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要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鹤岗创建活动。二要继续依法妥善审理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因公共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尤其是劳动就

业、社会保险、住房消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民生案件。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三要妥善审理好各类金融纠纷、股权纠纷、企业破产、重组改制、强制清算等案件,妥善审理公害污染赔偿、节能减排等案件,促进最适宜投资、最适宜创业、最适宜居住、最适宜旅游城市建设。四要重视立案信访工作,要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设立“导诉员”,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良的接待礼遇。

三、努力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一要以“学先进、找差距、搞对标、促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法院营造学习先进立标杆,解析自我找差距,落实措施大跨跃的干事创业发展氛围。二要突出抓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法官队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通过法职人员全员测试、选任审判长及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项工作,提高法官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四要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牢记党员之责、法官之责、司法之责,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五要突出抓好廉洁办案,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为切入点,对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

四、努力在法院管理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打官司不用送钱物,就看有没有理”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管理创新,通过强管理提效率、提质量、保廉洁。一要做好全员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要在全面总结去年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先进法院的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今年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使考评依据成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二要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增配骨干,使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创新管理机制,建立“问题到我为止”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流水线”工作模式。三要继续加强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科学设置人员,并严格按照工作量来定岗定责,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为整体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五、努力在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一要利用发改委立项的工作之机,筹建中院12000平方米审判大楼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基层法院八个审判大楼建设任务。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争取完成人民法庭恢复重建工作,使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更好地发挥密切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要继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最高法院推进“天平工程”项目为契机,完成省院、中院、基层院三级联网,构建审判执行案件和队伍建设信息数据库,加强局域网、广域网建设。四要尽最大可能改善法院的办案、办公条件,在信息化建设、交通通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在改善法院的办案办公环境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实践证明,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法院要更加坚定地依靠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向党委报告制度,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执法办案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自觉增强监督意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视察工作、监督司法,要不断完善意见收集、工作反馈、提案办理等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要确保法院的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不断地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上台阶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法院承上启下实现跨跃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要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省法院的有力指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帮助、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顺利实现全市法院“两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努力拼搏;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我市“712”跨越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8日在淄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亚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 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 界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 引领,紧紧围绕“公信法院’’创建目标,牢固树立“三个至

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

主题,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 进展。市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46项荣誉称号;

淄川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临淄区法院被 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量刑规范化、审判管理、“三 型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十余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法院总 结推广;省市领导百余次对法院工作做出批示,给予肯定和 鼓励。 一、全面准确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殷实和谐

经济文

化强市建设

贴紧市委“一个坚持、三个突出’’总体部署,能动司 法,主动服务。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 21 5437件;其中,市法院审判执行1 7025件。

——坚持更新理念与改进策略并重,不断提升司法保障 “内涵发展’’的整体效果。大力推进服务型、主动型、高效

型司法,针对民间借贷等敏感热点问题,积极问计求智,做 好司法应对。先后制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20余项指 导意见,引导全市法院校准坐标,明确方向。建立实行要案 专报、风险评估等机制,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的各类案件。改进司法策略和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服务发展 “四个一’’等专项活动,共制定6 7项具体措施,开展回访

82次,提出司法建议1 5 6条,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断增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全市社会稳 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四 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 1 65 1件,判处罪犯1 5780人。

突出强化打击职能,始终保持对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

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上

述案件5 504件,1 76 5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

刑。严厉惩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07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 失943万元。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审理相关案件398 件,574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认真贯彻“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310名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 的初犯偶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14054名自觉接受改造并符 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把心理咨询纳入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以人性化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 少年。参与缓刑、管制和假释罪犯的跟踪帮教和刑满释放人 员的社区矫正,帮助他们增强回归社会的能力。研发量刑辅 助软件,规范量刑适用标准,完善量刑庭审程序,扎实推进 “量刑规范化”改革,被确定为国家司法改革重要成果之一,

并推动全国法院系统该项工作进入推广实施阶段。

——坚持权利救济与终结诉讼并重,调节规范经济社会 关系。把实现权利救济、解决民生关切、服务经济发展作为 民商事审判的基本定位。四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1 35440件,标的额21 9亿元。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

偿案件49341件,确保进入诉讼渠道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 决。依法审理劳动关系案件7 904件,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依法审理涉农案件2866件,助推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 村繁荣。依法审理融资案件3851 3件,保障金融安全、化解

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案件35 775件, 维护市场主体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改制、股权纠纷案件3 79件,支持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 市场经济活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2件,推动全 市科技自主创新和品牌营销战略实施。

——坚持依法支持和有效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管理创 新。把平等保护、化解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年来,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54件。畅通行政诉讼 渠道,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既保护行政相对 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 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纠纷多渠道、实质 性解决。办理相关部门国家赔偿案件7件,充分保障赔偿请 求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内部提升与外部借力并重,破解“执行难”问 题。把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 四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601 46件,标的额96亿元,实际 执行率达到91. 8%o抓好评估拍卖归口管理等工作,有效

规范执行行为。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威慑和协助执行体 系,共限制出境30人次,严惩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 罪9案10人,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被 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 于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外部环境。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

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1 324件有 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25474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31 7件反规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收到良好的 社会效果。

——坚持源头治理与统筹化解并重,做好涉诉信访工 作。注重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处理涉诉信访 问题。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 339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 182件(人)次,涉诉信访 总量比前四年下降78%0推动建立涉诉信访督导稳控机制, 严格落实首办负责、诉访分离、责任倒查、一票否决、案件 终结等工作制度,408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任务和安保值班工作,多次受 到省法院和市委表彰。

二、始终坚持以创建“公信法院”为统领,积极推进法 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四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努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2005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29日在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作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群先 发布时间:2005-02-04 10:19:5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深化法院改革和机制创新,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围绕“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5189件,审结105251件(含旧存),结案标的额173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4617件,结案标的额76亿元。

------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坚持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要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观念,严格依法办案,讲究审判、执行艺术,努力追求最佳司法效果。中级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手段确认“白雪”为驰名商标后,在审理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诉青岛联智广告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又依法确认“一枝笔”为驰名商标,使其成为我市第十大驰名商标,保障了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非法侵害。青岛获得“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务城市”等荣誉后,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了对民商事审判的认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强了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了对我市民营经济、金融企业、外经外贸发展状况的调研活动,并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法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双访双送”活动,出台了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系列文件,要求两级法院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降低企业的商务和诉讼成本,为青岛企业家群体干事创业提供法律保障,这些举措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立法精神,推动“平安青岛”建设顺利进行。全市法院审理一、二审刑事案件5391件,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941人。审结了朱公俊等人“中山圆鲍翅炖品店”店主绑架案和李明君等人宝马车抢劫、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以最快速度审结了吕世乐重大杀人案,依法判处朱公俊等人死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职务犯罪案件265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机关的廉洁性;实行刑事案件受害人生活困难救济金制度,帮助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成立减刑、假释案件专业化合议庭,推行听证制度和裁前公示制度,对重要案件、重点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严格了减刑、假释条件,规范了操作流程,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去年,中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628件,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中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做法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法院宣传推广,并指定我院参加我国与欧盟就减刑、假释问题进行的研讨活动。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市法院共审理借款、购销合同、农村承包、企业破产、知识产权等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3653件,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防范了金融风险,依法保护了诚实守信者,制裁了欺诈失信者,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有关涉外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中级法院审理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五市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和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56件(占全省的2/3),结案标的额7亿元,使青岛成为半岛地区的涉外审判中心,有力地维护了半岛地区的外经外贸秩序,为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半岛城市群建设创造了良好统一的法治环境。

------依法审理“民告官”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251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3件,决定赔偿6件,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抓好非诉行政执行,为了严格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直接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70000平方米,保障了全市“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规范和加强执行工作,实行执行分权与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全市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30126件。执行中坚持依法文明执行,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建立执行人员与拍卖机构相分离的隔离带;完善执行案款发放制度,探索财产审计、财产调查、限制消费等执行工作新方法;选调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骨干充实执行队伍,完善了两级法院执行局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机制,最高法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探索跨地区执行合作问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鉴定人名册等统一对外委托鉴定制度,同时强化了伤残鉴定、亲子鉴定等自身鉴定项目。中级法院处结1232件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案件数量和鉴定结论采信率居全省前列,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

二、积极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打造“心系百姓,情铸天平”司法服务品牌

------按照“便民、利民、护民”要求,建立了立案绿色通道和诉讼指导制度。实行立案“一条龙”服务,当日办结立案手续;设置了排期开庭电子公告系统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群众诉讼;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发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通知书》8900余份、《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6900余份,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建立了法官释明权制度,法官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述的意见或提供的证据不明确、不充分、不适当的情形下,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确保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中院立案庭、民二庭被分别授予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

------建立涉法信访长效机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对“骨头案”、“钉子案”,两级法院“一把手”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亲自处理,两次集中时间开展了对“赴省进京”上访的专项治理活动,使一大批上访多年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狠抓信访工作考核,推行信访责任制、首办负责制和信访听证制度,举行听证会537次;加强法院内部和外部的合作联系,努力提高一、二审和初信、初访的质量和效率,注意从源头上治理,初步建立起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4516件,接待来访2236人,审查办理省、市交办信访老户案件、信访突出问题案件123件,结服缠访多年的上访老户106名,结服111件,结服率达到了90%,在重点解决上访老户问题的同时,努力避免产生新的上访户。中级法院在全省法院信访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

------开展审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探索司法服务的多种途径。12个基层法院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开辟审务公开专栏,设立巡回法庭,采取法庭进社区、进乡镇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2%,其中胶南法院达到了85%;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搞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和配合,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12名资深法官担任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授课50余次,举办模拟法庭29次,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发挥“天平热线”的服务和监督作用,认真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听电话2749件,解答和办结2624件;铸品牌、树形象,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在各类主流媒体上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1657篇,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80余万元;对370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律师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对涉及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对涉及特困企业和企业破产案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尽量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坚持调查研究,拓宽、延伸司法服务领域。全市法院确定了“平安青岛”创建、“严打”长效机制、基层基础工作等20个重点调研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358篇,21条信息被最高法院采用。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其中132条司法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12条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其中撰写的《大量银行不良贷款被低价收购的现象值得重视》的情况反映,对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7位市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去年,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三、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稳妥地深化法院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

------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深化主审法官合议制改革。中级法院将改革重点放在提倡院长、庭长亲自办案上,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副庭长与主审法官执行同一工作指标、同一考核标准制度。去年,中院28名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和执行案件2862件,充分发挥了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充分挖掘审判资源、提高司法权威、改变司法行政化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许多兄弟法院先后到我院参观学习。

------开展少年审判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少年审判集中管辖,把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五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到市南法院少年审判庭集中管辖,统一了审判标准;审判中实行庭前“人格调查制度”,法院委托专门人员对他们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确保量刑时更加准确、适当,以达到“治病救人、预防重犯”的目的;设立“社区义工工作站”、“阳光学校”,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回访帮教未成年罪犯265人次。这些做法对于矫治未成年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到市南法院视察少年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级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行审判与执行工作“阳光工程”;推广完善普通程序简化审、小额债务法庭、速裁法庭等改革,提高审判效率;推动裁判文书改革,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增强裁判过程和结果的说理;中级法院和即墨等法院根据法官的专业特点和业务特长,设立房地产、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合议庭和审判庭,在实行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和定向化发展、培养专家型法官方面进行了探索。

------实行集中送达保全,缓解“执行难”。中级法院成立了送达保全处,制定了《送达保全工作制度》等规定,送达保全集中进行,统一管理。送达诉讼文书9479件,财产保全案件277件,标的额10亿元,有效地解决了法律文书送达难、案卷归档难问题,缓解了“执行难”。《人民法院报》以《送达保全集中管理化解“三难”》为题,在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并被最高法院列入《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将在全国法院推广。 ------创新法院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全年共制定下发指导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17件,举办大型法律适用研讨活动8次,编写典型案例集4部,较好地规范了司法行为,统一了司法尺度;强化司法决策管理,建立起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管理,从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到审判流程、审判质量、执行工作以及监督指导等各个环节都建立起了效率指标、工作规程和质量考评体系,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监控;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44件,其中维持原判53件,发回重审35件,依法改判和调解56件;中级法院对省高院发回、改判案件逐一进行了分析,追究了19件瑕疵案件办案人的相关责任。最高法院在胶南法院召开了现场会,推广了案件质量全程管理的经验。 ------围绕“公开、廉洁、高效”原则,创新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预算,遵章依法使用经费,中级法院年年被评为计划财务、会计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强化了对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了警车管理,实行车辆、驾驶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制度,中级法院被评为山东省“车辆管理先进单位”;完善了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了金宏网、互联网、局域网“三网互补”的信息网络体系。中级法院作为全国中级人民法院中唯一的一个,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

------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设法院人才高地。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保证。我们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突出抓好领导人才、审判人才、行政人才和技术人才四支队伍建设。重视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培养,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加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合作。目前,中级法院有博士、硕士7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6%,高出全国和全省法院平均水平。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还分别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和青岛大学的客座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弘扬先进典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们先后开展了向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牟乃桂学习的活动和“单位学海尔、个人学振超”的“双学三创”活动,用正面形象教育人、引导人;最高法院首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和短信等形式评选中国十杰法官,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牟乃桂以第二名高票当选;我们在

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并通过《青岛日报》向社会公示;根据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和完善了考核奖惩制度,打破了平均主义。中级法院从下半年开始停止干警休假,采取集中开庭、封闭办案、组织法官集体加班加点等方式,加快办案进度。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近80件,年办案超过200件以上的263人,其中最高达到489件,形成了奋发向上、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先后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重点解决审判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执行难和方便群众诉讼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禁令和实施办法,规范了法官与律师、法官与中介机构的关系,整顿了法官审判纪律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设立了举报中心,成立了违法违纪快速查处小组,去年全市法院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3起5人,纯洁了干警队伍。

------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和人大、社会监督,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各项决议、决定,重大部署、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去年,我们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人民法院报》,方便代表和委员全面了解法院系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案件督查室、院长办公室“三室合一”的专门机构;对重要案件、信件,实行院长督办制度,督办上级领导、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420件;办理三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5件,办结率100%;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115件,接待来访127人;邀请和组织代表、委员旁听案件9案46人次。中级法院先后3次向驻青全国、全省、全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提高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我们积极争取12个区、市委转发了关于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报告,解决了困扰法院基层建设的一些困难;加强了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两级法院形成了各部门参与、对口指导、齐抓共管的法庭管理指导体制。

去年,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性会议14次,中级法院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信访、司法行政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等经验16次,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法院领导多次到青岛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并抽调我院副院长参加全国司法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给予我们许多鼓励。一年中,中级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级的荣誉称号10个;中级法院牟乃桂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泰国、巴西、俄罗斯的首席大法官等到青岛法院参观访问,加强了国际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杜世成等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去年10月份,专门听取了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汇报,就改进和加强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政协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与新形势发展需要、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审判任务繁重与人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广大法官的工作压力极大;全市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质装备建设与省内一些兄弟法院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司法环境还不尽人意;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仍占一定比例;个别案件裁判不公,申诉、上访问题仍然存在;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虽有所缓解,但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不高,宗旨意识淡薄,纪律作风较差;极个别法官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违法违纪甚至涉嫌犯罪。特别是中级法院执行二庭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青岛中院形象,它暴露出法院内部管理还存在漏洞,也说明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以壮士断臂、刮骨疗毒的气概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外部监督,特别是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狠抓“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防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获取不法利益,并通过卧薪尝胆、苦练内功,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赖。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青岛正处在一个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将肩负更大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根据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法院院长会议的精神,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主线,抓住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个关键,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青岛”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影响城市文明程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案件,提高市民法制观念和文明程度,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建设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快“两庭”建设步伐,提高法院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苦干,开拓创新,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为青岛实现建设“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和“全国重点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作出我们应尽的贡献。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田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7月15日在田阳县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

田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潘尚昆{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田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2007年至2011年6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XXXX件,审(执)结XXX件,结案率XXX%;其中,法庭共受理案件XXX件,审(执)结XXX件,总结案率XXX%。五年来,我院受

理的案件数量持续上升,2011年与2006年相比,全市法院年度新收案件净增加5557件,增加率90%;中院年度新收案件净增加446件,增加率57.7%。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1731件,审(执)结11156件,结案率95.1%;其中,中院受理案件1219件,审(执)结1182件,结案率97%。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平安田阳”创建,坚持“严打”方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我院共审结刑事案件XXX件。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惩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力度。高度重视并严密组织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成功审判了一批在全县有重大影响案件,维护了全市社会的稳定。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我院共审结民事案件XXX件。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对传统民事案件,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农民承包地流转、城市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尺度,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合同、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商事案件XXX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招

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XXX件,既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不断加大对生效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对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不断创新执行长效机制,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XXX件,案件执结率为XXX%。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审查监督制度、执行信访案件工作制度等管理办法,健全了执行威慑机制,建立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深入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活动,执行力量得到充实,案件执结率大幅提升,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09年我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0年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

二、加强管理强化指导,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审判管理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初见成效。五年来,我们始终紧紧抓住法院审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以构建实施对法院、审判庭、法官个人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绩效考核制度为统领,以开展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为关键点,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强化司法审判管理,在全院实现了案件数量、办案质量和法官能力同步提高的良好局面。建立起级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全面实行案件承办法官终身负责制制度,严格落实案件承办人员责任; 2011年与2007年相比,全年结案率上升了XXX %,民商事案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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