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来源:管理学 发布时间:2012-02-19 点击:
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篇一
浅析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与问题
2013届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毕业作业
课题名称:浅析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与问题
学生姓名:徐金涛
批次:201009
指导教师:潘加军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3 年 1 月
浅析计划生育政策的现状与问题
摘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我国涉及面广,影响深入的重要政策之一,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诸多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该政策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逐步凸显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在回顾计划生育政策历史沿革的基础上,介绍了该政策实施的一些成效,进而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引发的问题,然后阐述了笔者的几点思考,最后探讨了该政策强化实施的路径。通过本文的表述,说明了针对新形势应该适时调整有关政策措施,以期以计划生育政策为基点,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计划生育;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婚育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一直是关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至今已经推行了40多年,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如何长期有效地实现中国人口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不断提及的话题,附着在计划生育政策上的诸多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 计划生育政策的沿革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大致可以区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提出计划生育阶段(1953-1961年)
新中国建立之初,由于社会局势的逐步稳定,人民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医疗卫生事业的起步和发展,危害人民生命的急性传染病得到控制,人口死亡率显著下降,出生率则继续保持高水平,因而人口增长速度加快,进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人口增长高峰期。人口自然增长率1952 年达到20‰,以后的几年有增无减。1955 年3 月中央在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报告上做出肯定性指示,1957 年3 月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说:“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马寅初先生在1957年7 月《人民日报》上发表《新人口论》影响广泛,成为当时学界最具代表性的著作。
(二)第二阶段:开始实行计划生育阶段(1962-1970年)
由于国民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营养状况得到改善,结婚生育人数大幅度上升,人口开始猛增,从1962 年起出现了长达8 年之久的全国性的生育高峰,1962 年12 月1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申“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增长率”。 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推行,计划生育工作被停顿,人口又处于盲目发展的状态,1966 年至1969年这四年间,年均人口出生率都在34 ‰以上,年净增人口都在2000 万以上。
(三)第三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形成和全面推行阶段(1971-1978年)
1971 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5 年,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批示:人口非控制不行。国家制定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1978 年10 月,中央批转《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
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晚、稀、少”的内涵,具体提出晚婚为女23 周岁,男25 周岁,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该政策在当时使控制人口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口出生率从1970 年的33.43‰下降到1978 年的18.25‰,实现了历史性的下降。
(四)第四阶段:计划生育政策深化实施阶段(1979-1990年)
中共中央于1980 年9 月25 日发表了《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即著名的9.25 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带头响应国家的召号,这成了我国计划生育史上的里程碑。1982 年9 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1 月写入新修改的《宪法》。然后,在1984年为了调和农村生育与生产的矛盾,适当放宽农村的生育政策为“一孩半政策”(即第一胎是男孩就不能再生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孩可以再生第二胎,坚决不允许生育第三胎),这个修订了的规定基本被沿用至今。这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标志着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的具体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五)第五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稳步发展和完善阶段(1991年至今)
1、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1991 年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布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重申了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现行政策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某些群众确有特殊困难,包括独女户,要求生二胎的,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胎;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提倡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可由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
定。”
2、计划生育政策立法实践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并自2002 年9 月1日起施行,这在人口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政府的行政行为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3、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深化
新世纪新时期,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在国家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的框架下,结合当地的具体实际,纷纷出台了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条例和细则,更进一步夯实了政策基础,细化了实际操作方案。同时,面对新形势,部分地区也开始探索计划生育政策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成效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坚决的遏制,一定程度避免了人口过度膨胀带来的多种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避免人口过快增长
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1950年的37‰、20‰下降到2000年的16‰、9‰;十年后又分别下降到2011年的11.93‰、4.79‰,计划生育的成绩相当骄人。计划生育政策四十年实现了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使中国13 亿人口日推迟四年到来;中国的计划生育还使世界70亿人口日的到
来推迟了四年。
(二)国民教育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 年全国15 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为9.54%,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经过努力中国人民的总体健康状况也有极大改善,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显著下降,人均寿命值由解放前的35 岁增长到71.4 岁;随着人口增长速度减缓,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迅速上升,抚养比下降1/3 左右,劳动力资源供给丰富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宝贵的“人口红利期”,人力资源优势成为中国的竞争优势。
(三)民众婚姻观念发生变化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是以宣传教育为主导方针,以各种婚育文化为载体,让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以及新的婚育观念得到普及,使人民群众的婚姻、生育和家庭现念得到转变,以前那些重男轻女、多子多孙的传统观念已经被少生优生、晚婚晚育、男女一样的新观念所替代。
(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经济发展促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计划生育政策则正向加强了这一效果,随着人口增速的回落,人均的各类社会资源得到了更充分的配置,促使了国民素质的持续提升,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更加速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据有关部门测算,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2010年全国人均GDP不会突破4000美元;耕地、粮食、森林、水资源、能源等人均占有量,比目前降低1/5。
三、 计划生育政策引发的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在对中国社会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经过数十年的政策推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计划生育已经实行40多年后的今天,反观这项基本国策,我们会发现实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新的问题,
(一)人口现状发生变化
1、人口增长趋缓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大陆地区总人口共为13397248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而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1990至2000年间,“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3215万人,增长11.66%。平均每年增加127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7%。”另据人口专家推算,近几年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65左右,比2000年推算的1.8又下降了0.15。
以当前的政策来预估,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将出现长期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情况,表明我国人口再生产将在达到峰值后出现负增长,如果不适时跟进政策措施,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因素,我国的人口有可能出现持续下降的风险,这将会引发劳动力资源短缺、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诸多方面的社会问题。
2、人口结构状况出现变化
(1)老龄化程度加深
学界通行的老龄化标准是60周岁以上人口或65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0%或7%以上。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78亿,老龄化程度达到13.26%”,而长三角地区老龄化程度更甚。有数据表明,经济越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
2011年末我国老年人口达到1.85亿人,比重为13.73%。根据联合国人口预测中心推算,中国老年人口将在2014年突破2亿,2025年达到3亿,2034年超越4亿,2050年达到4.4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目前约1/7增至1/3,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届时老龄化将成为我国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2)少儿人口、青年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比重下降
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0-14周岁的少儿人口为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
22.89%;而现在进一步缩减为222459737人,只占总人口的16.60%,少年儿童人口数量和比重都在下降。同时青少年人口比重也在逐年减少,2008年19.0%,下降的原因是人口持续的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数量减少。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规模达到峰值9.40亿,2011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出现下降趋势,预示了劳动力资源从逐年增加到开始减少的“拐点”已经出现,劳动力资源供给进入减少通道。联合国预测,到2015 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将停止增长,届时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10 亿人左右的峰值,随后即开始逐渐下降,2025年降至9亿以下,2035年降到8亿,2050年只有6.8亿。鉴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净增长量已开始下降,而非农产业的用工人数还将持续增加,中国的劳动力供需很快就将出现缺口。中国每年新增就业人口的净增长量都低于新增加的劳动力需求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将逐步扩大。
老龄化加剧增加的社会养老负担和劳动人口的减少引发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将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深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将成为我国的最大国情。
(二)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
虽然说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并不完全是由计划生育政策引起的,但是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调与现行生育政策高度相关也是不争的事实。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压缩人们的生育空间,加之在传统观念的共同作用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们的选择性生育行为,从而间接地影响到出生性别比。
有资料统计,我国近几年新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达到了117:100, 国际公认的正常比例为不超过107:100。过高的出生性别比意味着在2020年, 我国将会有4000万男性找不到配偶,成为“光棍”。而男性比例过高,除了会造成婚姻压力外,还会加剧社会犯罪现象的出现,并加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家庭伦理结构发生转变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长期继续发展下去,恐怕我们通常理解的兄、弟、姐、妹、姑、姨、舅、表、堂等称谓,将随着时间的发展而消失;对于独生子女来说亲情概念也将在某种层面上一步步淡化,这意味注重血脉、注重传统的中国宗族观念将受到很大冲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家庭观念和亲情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淡化的现象。
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持续减弱。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独生子女伤亡事件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家庭关系的紧张,类似的家庭变故现象时有发生,在失去情感纽带的基础上,家庭失去了精神寄托,也丧失了工作的热情和动力,这在精神层面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独生子女教育问题陷入困惑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这样社会中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长辈对孩子疼爱有加,以至于达到溺爱的程度,孩子在生活中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而且孩子的性格变得自私、孤僻。独特的家庭结构为独生子女提供了独特的生长环境,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独生子女心理压力大,容易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自理能力和同情心,这对孩子树立良好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极为不利。家庭结构的迅速变迁对家庭的独生子女教育提出了挑战。
(五)加重了社会养老负担
在我国目前和今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家庭养老肯定是农村家庭养老的主要形式。大多数农民生儿育女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老有所养。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特别是一些家庭没有男孩子,在现行的婚姻居住方式下,子女数量的减少和没有男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
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篇二
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观点解读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拔乱反正;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开始了系统地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为纲;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伟大转折。
2013年11月9日志12日召开的我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新起点。11月15日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民生期盼。《决定》被视为中国改革的另一个新起点。美国、日本、俄罗斯、法国、巴西等国的主流媒体或发表评论,或采访专家,全方位报道了本次三中全会。国际舆论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显示中国新一届领导层推动全面改革的决心,为中国未来绘制出清晰的“路线图”,展现了新一轮改革的构想和蓝图——全面深化改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很可能会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样,成为中国发展的关键转折点。
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研究员史蒂芬〃罗奇在接受美国CNBC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显示了中国领导人继续推动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决心,对中国的未来将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其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将中国的发展模式由外向型转为内需型,尽管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全会确定改革开放方针以来,中国召开的最重要的一次全会,因为中国已经站在一个领导层绕不过的关键节点上。”美国《福布斯》杂志如此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性。
美国以政治和媒体评论为主旨的“PolicyMic”网站称,此次三中全会推进的改革将为中国领导人10年的执政之路提供指导。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未来发展自然是各国的关注点。
日本媒体报道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展示了中国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层下的国家发展的中长期政策方针,绘制出了新的发展蓝图。
《决定》内容丰富,意义深远,今天,我们就大家最关心的民生改革为大家介绍十大重点内容。
一、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数据,计划生育政策施行三十多年来,中国少生了四亿多人,世界“70亿人口日”因此推迟了五年。然而,计划生育这项影响亿万国人家庭生活的基本国策。那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经历了怎样的变迁呢?
1.“光荣妈妈”带来第一个生育高峰
1949年8月5日,美国政府发表了政府工作白皮书,以及国务卿艾奇逊之杜鲁门总统的信中,特别提到了中国人口问题:“中国人口在十八、十九另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了不堪重负的压力。人民的吃饭问题是每个中国政府必须碰到的问题。一直到现在,诶有一个政府是这个问题得到解决。”9月16日,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反驳艾奇逊,他阐述了自己的人口观:“中国人口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在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受到人海战术胜利的鼓舞,他接下来这样一句气势磅礴的话,全国人民耳熟能想:“在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
毛泽东的说法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共产党的思想。当时普遍认为,人民应该能够安居乐业、安心养育小孩了。1950年朝鲜战争打响,更催生了奖励生育的政策。
“光荣妈妈”这个词是向苏联学来的。经过二战炮火的洗礼之后,苏联人口尤其是男人数量急剧下降,于是国家大力鼓励妇女生育,授予生孩子最多的妇女以“英雄母亲”的称号。而中国将苏联的方法拿来即用,稍微发展了一下:生孩子达到五个的,是“光荣妈妈”,十个以上的才授予“英雄妈妈”称号。
50年代的光荣妈妈 (电视剧《父母爱情》)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吃大锅饭,全村人都要参加劳动挣工分,插秧、收麦、除草都是手工完成。在不劳动就要挨饿的年代,“人多力量大”被民间认同。而对城里人来说,组织上的政策也多有倾斜:多子女的职工困难户可领取补助,按家庭人口分配住房。单位还会对生孩子的夫妇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对双胞胎及多胞胎给予奖励。
1953年6月,新中国第一次使用科学方法开始全国人口普查,持续了整整一年的普查在1954年公布结果:大陆人口总数达到了5亿8260万人。在1949年到1953年的短短四年里,全国净增人口4600多万。新中国迎来了第一个生育高峰,一些有识之士也看到了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潜在矛盾。
邵力子首提计划生育
1902年乡试中举。1905年入上海震旦公学求学,后转入复旦公学,结识于右任,成莫逆之交。1906年10月,邵力子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1907年春回国,与于右任等一起创办《神州日报》,宣传反清思想。1909年5月,他在上海创办《民呼日报》。第一个提出计划生育的人是一位绍兴乡贤、“和平老人”邵力子。早在20世纪20年代,邵力子就提出了中国要控制人口的观点。1954年9月17日,邵力子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作主题发言,他又一次在重大政治会议上就计划生育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说,人多是好事,但在经济还没有发展起来的困难很多的环境里,人口应该得到控制,不控制人口,后患无穷;要大力传播有关避孕的医学理论,指导并供给有关避孕的药物。
作为国民党元老,1949年4月国共谈判破裂后,邵力子留在了北平,后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职务。邵力子的母亲曾因不想继续生育而和丈夫分居长达十几年,邵的前妻也死于生育第六胎时的自行堕胎,所以,邵力子一直对生育问题很上心。
1950年初,邵力子同当时的卫生部长李德全有过一次长谈,他对当时流行的“光荣妈妈”的号召颇感忧虑,认为战争需要大量生产人口,但人口超速发展,终将使经济建设不堪重负。他明确提出了要控制人口的主张:“如不防患于未然,
采取计划措施加以控制的话,则不仅影响建设,同时也影响民生,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但在当时的社会思潮下,这种议题只能被搁置。
1951年,邵力子回乡探亲,浙江绍兴农村一派安逸祥和,但满地奔跑的孩子之多,让他真切感受到中国未来的人口负担。1953年冬天召开的政务院会议上,邵力子首提计划生育的观点。他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演讲时曾说:“社会主义什么都有计划,生育更要有计划。计划生育,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富强。”
马寅初是邵力子的老乡和同龄人,他在50年代初回乡探亲后,对人口压力同样心有戚戚,以六十多岁的高龄投入大量精力对人口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当1955年邵力子与李德全去拜会马寅初时,马为两人观点的不谋而合而深受鼓舞,当场表示要把调查报告写出来,在人大会议上提出来。
同年7月的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马寅初便在《控制人口与科学研究》的发言中,提出控制人口的“三步法”:第一步要破除“多子多福”等陈旧观念和封建思想;第二步实行晚婚,女23岁、男25岁结婚比较合适;第三步要有行政措施,生两个孩子有奖,生三个孩子要征税,生四个孩子征重税。
(马寅初,浙江绍兴嵊县(今嵊州市)人,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口学家。他曾担任南京政府立法委员,新中国建立后曾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兼教授、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校长等职。1957年因发表“新人口论”方面的学说而被打成右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平反。他一生专著颇丰,特别对中国的经济、教育、人口等方面有很大的贡献,有当代“中国人口学第一人”之誉。)
2.人口政策刚起步即中断
人口激增的现实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使得政府开始对人口问题逐渐重视起来。毛泽东的想法也慢慢发生转变,1956年他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到:“夫妇之间应该定出一个家庭计划,规定一辈子生多少孩子,这种计划应该同国家的五年计划配合起来。目前中国的人口净增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社会的生产已经计划化了,而人类本身的生产还是处在一种无政府和无计划的状态中。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人类本身的生产也实行计划化呢?我想是可以的。”
1957年2月,毛泽东接见全国学联委员时又说:“中国的好处是人多,坏处也是人多。北京现在有三百六十万人口,将来要是有三千六百万人口,北京市长如何得了。你们将来当了市长怎么办?要安排工作,安排小孩子,解决交通运输问题,那时逛公园也要排队。”月底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专门提出:“政府可能要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
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指示,生育限制调查委员会于当年成立,标志着政府开始设专门机构研究人口问题。中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在1955年和l956年都出现了大幅回落。但一场汹涌的政治风暴很快打破了平衡。
1957年5月,整风运动开始扩大化,转向反击右派,知识界、科学界受到冲击,人口学界也不例外。马寅初这年7月15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新人口论》,被认为是“配合右派向党进攻”。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席卷全国,“赶英超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震天动地。大办工业,大办农业,大办文教事业,男女老少都走上了工作岗位,一时呈现出劳动力短缺的假象。于是,“人手论”开始取代“人口论”。刚刚设立的生育限制调查委员会,再也没有做什么调查,刚刚起步的人口政策研究就此中断。
3.从重男轻女到“晚、稀、少”
“三年困难时期”过后,中国人口出现了灾难后的补偿性生育高峰。196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99‟,1963年、196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攀升,1963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33‟,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
1963年,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提出,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就够了。同时在全国大力推行提倡晚婚,限制早婚,提倡男子28岁以上、女子25岁以后结婚。1964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毛泽东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人口的急剧增长让他看到了可能的危机。 1965年1月9日,毛泽东和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谈话时,斯诺问及此事:“主席对中国计划生育的进程感到满意吗?”毛泽东答:“不满意。在农村还没有推广,最好能制造一种简便服用的避孕药品。”
然而,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刚形成一定规模和声势,又被紧随而来的“文革”打断。十年动乱中,人口增长处于盲目无序的失控状态。1966年到l970年,每年出生人口高达2500万到2700万之间,五年时间全国净增人口将近一亿。
1971年,国务院转批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3年12月,中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计划生育要提倡实行“晚、稀、少”政策。“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拉长生育间隔,两胎要间隔四年左右;“少”就是少生孩子,后来将“少”具体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这一生育准显示出了惊人的效力。以总和生育率(注:一个妇女一生生育孩子的数量)来衡量,1970年总和生育率为5.81,到1979年这个数字已降为2.75。
但是,即便如此,到70年代后期,我国人口已近10亿,人们普遍感到“人多了”,按照当时的人口增长速度,中国将在2000年超过12亿人口,经济上的压力会很大。国家领导层认为,有必要实行更为严格的一胎政治。“只生一个好”
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篇三
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历程
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计划生育的提出(1953~1961年)
(一)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的提出 中国建立之初,党和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巩固刚刚诞生的人民政权,迅速恢复遭到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使社会秩序得到安定,人民群众得以休养生息,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当时,战乱初平,广大人民群众政治上、经济上获得解放,有了繁衍后代的较好的条件。当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社会经济政策实际上也是限制节育,鼓励多生的。 那么节制生育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提出来的呢?这里有两方面因素和影响:一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过快增长。1953年,中国在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内环境由长期战乱转入和平安定,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以及妇幼保健事业得到开展,危害人民生命的急性传染病得到控制,死亡率显著下降,由1949年的20‟降到1953年的14‟,出生率则保持高水平,因而人口增长速度加快,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49年的16‟增至1953年的23‟,进入了中国成立
以来第一次人口增长高峰期。1953年进行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弄清了人口底数。当时,包括台湾、港澳、国外华侨和留学生在内的全中国人口总数突破了6亿大关,达到60193万人,其中大陆人口达58060万人。人口基数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引起党、政府和社会有识之士对人口问题的关 注。实践已经昭示人们,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二是人民群众对节育的迫切要求。随着经济建设规模的扩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走向社会,投身劳动的人数日益增多。生育子女过多过密,必然影响她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对子女的教养,因而越来越多的妇女要求摆脱家庭羁绊和多子女的拖累,实行避孕节育,但又苦于缺乏避孕节育知识和药具。一些人往往自行采取一些不科学的办法。为此,不少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呼吁,要求给予帮助和指导。 在以上两方面因素的作用下,1953年8月,当时的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指示卫生部改变限制节育的态度和做法,帮助群众节育,并且批准了卫生部修订的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①邓小平同志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第一个提出和倡导节制生育的。随后于1954年12月,当时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在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召开的节育问题座谈会上,代表中共中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反对的理由都不能成立”。①1955年3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
的报告。1956年9月,周恩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提出:“我们赞成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卫生部门应该协同有关方面对节育问题进行适当的宣传,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公开发表的文献中阐述节育问题。 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多次讲话中,根据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和中国人口发展现状,阐述了人口要有计划地增长的思想,指出了实行计划生育的方针、原则,指明了开展计划生育的基本途径。②根据中央指示和毛泽东讲话精神,1957年10月我国正式公布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其中第二十九条提出,要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这对于在全国城乡开展这项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节育活动的初步开展 避孕节育在6O年代以前只搞口头宣传,不作公开宣传,很多群众不知道。1965年8月,卫生部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形势发展需要,发出《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提出避孕节育要改变过去的做法,进行广泛的公开宣传。从此,各地卫生部门在妇联、工会等群众团体的协同下,对城乡居民、机关干部、工人和学校教职员广泛宣传避孕科学知识,进行避孕方法和节育技术指导,设立避孕指导门诊,训练避孕宣传骨干和技术人员,出版避孕常识小册
子、图片、幻灯片等,同时加强了避孕药具的供应和质量检查。一些大城市还举办了避孕展览会,扩大了避孕指导门诊点和避孕药具销售点。与此同时,卫生部门简化了做人工流产和“结扎”手术的手续。这时,节制生育的群众活动已在国内一些地区初步展开,有些地区还抓了计划生育试点工作。 这一时期,许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医学家纷纷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参加座谈讨论,阐述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的必要性,提出解决中国人口问题、推行避孕节育的途径和建议。其中最具影响的就是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发表的《新人口论》等有关人口问题的文章和讲话。它系统地阐述了作者的人口理论观点,提出了控制人口的主张和建议,受到当时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
(三)指导思想的反复 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起步不久就由于对人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出现反复而遇到挫折。首先,在1957年被严重扩大化的反右派斗争中,以马寅初为代表的关于控制人口的正确主张,被当作马尔萨斯主义遭到围攻和批判。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出于对工农业生产形势盲目乐观、不切实际的估计,而片面强调了人多是好事的一面,忽视了人多有困难的一面。这样,在人口问题指导思想上的失误,导致了人口理论研究和生育宣传活动被迫停顿。 1959~1961年,中国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人口出生率下降,死亡率上升,人口增长陷于停滞。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工作自然地被搁置下来,广大群众的生育仍处于自发状态。
二、计划生育的实行(1962~1970年)
(一)重新提倡计划生育 为克服“大跃进”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带来的严重困难,党和政府从1960年冬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自1962年起,工农业生产开始得到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人民物质生活和营养状况的改善以及社会和家庭正常生活秩序的恢复,结婚生育人数大幅度上升,人口变动迅速走出低谷,开始猛增。同1959年初婚妇女数339.2万人相比,1961至1963年初婚妇女数增至467.6万人、577.4万人和507.9万人,比1959年分别增加了37.9%、70.2%和49.7%;同时还有一些因过去生活困难未生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补偿性生育。因此,从1962年起出现了全国性的生育高峰,人口出生率从1957年的34.03‟升至1962年的37.01‟,1963年进一步达到43.37‟。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57年的23.23‟升至1962年的26.99‟和1963年的33.33‟。1964年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国人口总数已达到72307万人,其中大陆人口达到69458万人,已接近7亿。 人口的急剧回升和膨胀再度引起党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重视。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重申要重视和加强对
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篇四
计划生育政策知识
目录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2014
计划生育政策发展
单独二胎新政策
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计划生育人流注意什么
计划生育意外保险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
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他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和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和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
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
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
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
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
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
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作,按程序启动实施。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2、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推进生育服务证
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启动对省级工作的督查评估。
3、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
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网点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项目试点工作。
4、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
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力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5、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扩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范围,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社会关怀工作,推动国家层面利益导向政策提标扩面。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计划生育新政策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
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014年,我国许多省份进行了计划生育新政策调整,其中最主要的改变为将《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更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可生二胎。以浙江为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
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四)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
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八)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
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九)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其余各省计划生育新政策的具体情况,可到当地政府网站查询。
计划生育政策发展
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事件:
1、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
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2、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
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3、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4、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
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5、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6、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7、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单独二胎新政策
2013年年底,中央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出
总体部署,并明确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2014年年初,浙江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江西、安徽、天津、北京等相继跟进。截至2014年7月初,单独两孩新政已在全国29个省份落地。
现阶段为什么不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大量研究表明,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增长。据专家预测,届时全国出生人口每年将增加1000万,加上现有的每年出生人口1600万左右,出生总人口接近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水平,这将给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带来很大压力。同时从长期看,总人口持续增长,人口峰值推迟到来,会影响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因素。
人口生育政策关系国家的兴旺、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幸福。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保持合
理的人口规模和结构,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赢得更加美好的未来,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独生子女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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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条件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从出生之日起每个月可以领取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一直到孩子满16岁为止。不过这个钱不直接发放到本人,是存到专门的帐户,待孩子满16岁以后一次性发放。
一般而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证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办理独生子女单位证明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两会计划生育新政策
1971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报告篇五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年表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年表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说:“我看人类对自己最不会管理,对于工厂的生产,生产布匹,生产桌椅板凳,生产钢铁,他都有计划,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是没有计划,就是无政府主义。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有时候使他能够增加一点,有时候停顿一下。提议设一个委员会,节育委员会”。
1957年7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马寅初于1957年6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首先提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人口控制(非计划生育)。但当时人口控制并未真正实行,中国家庭生育未受政府影响。
1957年10月9日,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的讲话认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计划。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
1962年,面对补偿性人口生育高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接近7亿。经国务院批准,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周鑫荣兼任该委员会的主任。经历了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和人口低谷时期过去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并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1970年,全国总人口超过8亿。
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首次把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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