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

来源:演讲 发布时间:2016-12-05 点击:

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篇一

与法同行作文600字

对法律的意义追问可在不同的层面展开。而我在这里所需要展示的,乃是一个在人类之间及其与对象交往关系中的意义。从本质上讲,人类之间及起与对象的关系决定着本体的存在。我们平常所能听到的两种崇尚思想:一是法外求法,即法律的根底非法律本身,而是指与社会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离开社会,离开人类的存在法律将变的毫无意义。二是法中求法,即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有自己确定的领域,独存于世。德国法哲学家加达默尔的《诠释学与历史主义》中指出:历史的联系最终必须被理解成意义联系,这种意义联系从根本上就超越了个体的体验领域。就是说明了法律既是人类之间及其与对象意义联系的图式和符号象征,也是其意义联系本身。

我在高中时就有接触过许多中外法学家的著作。如意大利桑德罗`斯奇巴尼的《正义和法》,美国德沃金的《法律帝国》,德国法哲学家加达默的《真理和方法》等。刚开始接触法律书籍时,的确十分纳闷,自己根本不懂法律的深层含义。但是,慢慢地,时间久了,就和法学家们走到了一起,那就是追求自由。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就深刻地谈到这一点,他说:自由和自治是人们之间以及人与对象之间更好地交往行动的条件和手段,因此,人类不能拒绝交往行动,就同样不能拒绝法律。

近代以来,人类对价值追求的六大现象可以总结为:法治,自由,正义,民主,人权,博爱。但是,无论古代还是现在,人们都没有能力拒绝在法律之下行动交往。从这一点,人类历史上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形。如孔子云:苛政猛于虎!英国柏克《在布里斯托尔的演讲》中说到:坏法律不啻为最残酷的暴政!正是因为如此,历史上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学家,他们理智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扩大法律在组织人类社会交往中的作用,甚至以法律为人类存在的意义。

如是,法律对一个国家是相当重要的。没有法律便没有秩序。我们要感谢历史上这些法学家的出现,才让我们这个世界越来越和谐,人类的秩序愈来愈规范化。我们透过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可以知道,法律是在实践中与人们的生活关系------交往行动关系找出法律规范的过程。在法律的发展历史看,法律是人类生生不息,有序生活,自由交往的必须要素和永恒守护者。

法律是人类理性的选择,也是人类文明的最主要的载体之一。我们的法律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在世界这个自由的平台,只要我们多关注法律,多问几个为什么,大胆设想,相信永远没有独断的真理。我们的未来将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篇二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校规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可是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知识却日益贫乏,有研究表明,上世纪80年代至今,青少年的犯罪率不断攀升,犯罪人员逐渐低龄化。2002年四月某天下午,一高中生买了一袋冰粒,吃了一口后,向袋中加入了老鼠药。他把加了老鼠药的冰粒拿去给同学吃,导致那位同学当场死亡。事后,他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并不知道那是犯法的,他只是觉得好玩。一条生命换来的是他的一句“好玩”!而且他最后竟问警察问完话了是不是就可以回家了。法律意识的淡薄令人瞠目!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纪律。一个文明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文明的校园,必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校园;一个文明的人,必然是一个守法的人;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是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学生。

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篇三

与法同行 阳光成长 征文

“与法同行,阳光成长”主题征文

行{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

王皮溜二中八二班 李玲玲

与法同行 阳光成长

——法律塑造光明,我们将生在阳光里。{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

姓名:李玲玲 性别:女 班级:八二班 辅导教师:张笑菊{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

与法同行,为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为前途之光明。我们的世界因法律变得灿烂无比,那就让我们与法同行,在阳光里成长吧! “这是我家里的事,关你什么事„„”

许多人犯罪,就是因为不懂法,所以犯罪之后一副很委屈的样子。还愤愤不平问道:“我怎么了,这是我家的事管你们什么事。”„„面对这样的“斥责”不禁让我陷入沉思。在生活中,在社会上,因为一个不懂法,犯了大错,因为一个不知道杀了人、放了火、抢了钱,而使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所以,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该多学法、多看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少走一些弯路,少出一些差错,从而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

“我真后悔,要不是当初„„”

大多数犯法的人都是明知故犯,这是为什么?据了解,在导致犯法的众多因素中,最大因素就是心理。犯罪的人抱着侥幸心理去做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些人却浑然不知,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死规则,最终进入“铁笼子”与阳光再无缘。早知今日,有何必当初呢!当初一个“就试一次”的错误抉择,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所谓的义气,一个贪心不足的欲望,造就了今天的一句沉痛的

忏悔:“我真的后悔,要是一切都没有发生„„”已经晚了,这已成为人生的大污点,这一切都是因为不守法而造成的恶果。朋友,如果你懂法就别去犯法,因为后悔的滋味可不好受。

“我告诉你们,你们侵犯了我的权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见一些侵犯我们权力的事件,比如说:校园暴力。在发生的时候,往往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事后还“守口如瓶”。这时就应该动用法律武器去解决它,这样做对我们身心成长才有利。既然他侵犯了你的权力,你就有权去维护你的权力,不用害怕,不用担心,因为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所以,我们不但要懂法、遵法,还要会用法保护自己。

让我们携带法律这个锦囊,奔跑在人生的阳光道路上吧。

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篇四

放飞梦想与法同行

放飞梦想 与法同行

涵水小学四年级二班:易豪 指导教师:宋继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都会去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去拼搏。因为人有了梦想,生活才精彩,人有了梦想,生活才有趣。 有了梦想我们努力就能实现吗?不,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最不可忽视的是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梦想才能实现。 在我们身边,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的而造成的伤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例如某个星期天,三位同学在马路上边听着耳机音乐,边玩滑板,不一会儿身边路过一辆汽车,“碰”的一声,一位同学被撰倒在地。立即被送到医院里,不幸中的大兴,只是被检查出严重扭伤。通过这个案例说明我们小学生在玩耍时要在合适的地点,注意安全第

一。如果不懂法的小学生也不知道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哦。

我们班有这样一名同学,他经常偷别人的学生用品,对老师的尊尊教诲他常当“耳边风”。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蹄。前不久营养餐后,他见教室就他一人,迅速从邻座同学的课桌里取出他梦寐以求的《神奇的仿生学》一书,不幸被同学发现了。可他死活不承认自己是错,甚至强词夺理:“我只是看”、“顺手牵羊不算偷”。唉,这位同学不知道,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一生呀。当他长大了,到了社会就会去主动的偷窃别人的东西。习惯成了自然,成了理所当然。“小来偷针,大来偷金”,他哪知这个理儿啊!

做为小学生少先队员的我们,应该要遵守小学生守则,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不要赌博、抢劫和斗殴,这样不但浪费钱财,甚至白白赔上自己的性命,还有可能做上十几年的监狱„„

同学们,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然而很多小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法律,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作为21世纪的少年儿童,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才会使自己健康成长!才实现我们的梦想!

我已放飞我的梦想,同学们,你们呢?

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篇五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

法律,总是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利剑。古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正因为这样,法律才成为我们最基本的保障。

法律维护着这个世界的公正,在我们的权益被侵害时,我们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13岁的小峰自创的歌词在“全国少年儿童歌词征集活动”中获特别奖。但小峰并未接到获奖通知书。经调查发现,是参加复评工作的小学老师李某和他的学生张某做了手脚。小峰于1996年初一纸诉状交到法院,状告李某和张某共同侵犯自己的著作权。199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审结,小峰获得17000元赔偿。其实不光是著作权,法律在方方面面保护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等许多法律文献都对我们进行特殊保护,所以,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应该勇于向不法行为作斗争。

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积极维权,但同时,我们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良好公民。

然而现如今,青少年犯罪率却在不断增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锒铛入狱: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的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开始时,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曾经偷学校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参与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中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而判刑。像陈某这样的青少年犯罪,大多数还是因为网络,因为冲动,头脑被蒙蔽。所以,我们就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沉迷于网络,遇事冷静,以法律为自己的镜子。

法律,一个神圣又庄严的名词。法律,给了我们权利,但同时,法律也给了我们必须承担的义务。总而言之,我们要了解法律,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努力去使这个社会变得和谐,安定。法律是我们的朋友,他保护我们,也提醒着我们。让我们在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吧!

与法同行小学四年级作文篇六

“与法同行”征文

法在身边,与法同行

说起“法”,大家脑海里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某司机酒驾被交警中抓到,行政拘留几天,扣几分。其实,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存在“法”。

早晨,走进街道,早餐店正点炸油条,表面上没有什么不同。其实,不少炸油条所用的油都是二次回收油,简称“地沟油”。地沟油虽然价钱便宜,但是,地沟油内含有多种细菌,会使人的身体产生不适:头晕、恶心、肚子痛。长期食用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伤害,这是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来赚钱的犯罪法。

夜晚,烧烤摊热热闹闹,烤架上传来一阵阵诱人的香味,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掏出钱,买下了一串串烤翅、羊肉串。可他们不知道,一串烤翅的毒性等于一包烟的毒性,如果每天都吃烤翅,长此以往,等于慢自性自杀。羊肉串可能是死老鼠或得了禽流感的死鸭所制,这是明显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犯罪行为啊。

这两个事例都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目前就应该将这两个事例的“主谋”给处于5年以下的行政拘留。

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来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合法权益与身体健康,不能因为胆怯而默不作声,有的这种对人体有害的食物,我们应该勇敢地到卫生局去揭发商家的丑陋行为。

其实,“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小公民,应该与法同行,构建一个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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