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11-16 点击: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篇一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推动旗县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确保阿盟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圆满完成,现将《阿拉善盟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阿拉善盟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

达标评估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做好全盟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汉语委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 字工作评估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将城市汉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相结合,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提高汉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使汉语言文字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估范围

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范围是额济纳旗、阿右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重点评估领域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三类城市所属旗区政府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和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人事、邮政、电信、交通、旅游、银行、医院等部门为必查单位,其他部门和行业为抽查单位。公务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播音员、讲解员、导游员、营业员等)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评估内容

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五个方面,总分为260分。达标评估合格标准为总得分185分以上,其中,综合管理不低于45分,党政机关不低于42分,学校不低于42分,新闻媒体不低于28分,公共服务行业不低于28分。

四、实施步骤

根据自治区汉语委的有关要求,我盟要在2013年完成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验收。为此,我盟的达标评估工作将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2月)

盟汉语委、额旗政府筹备召开旗属各委、部、局、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城市汉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各项任务。《阿拉善日报》、盟电视台、各旗电视台,电台要开辟专题(专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三类城市所属旗区各委、部、局、行业单位制定达标计划,上报各旗区汉语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落实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各旗区直属各部门、各行业完成目标计划,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参照《阿拉善盟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各旗区汉语委逐项检查达标情况,结合部门、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出整改措施,认真准备各项迎检材料,及时纠正管辖区内不规范的语言文字现象,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向盟汉语委办公室上报自查自评报告。

(三)检查指导阶段(2013年2月)

旗区汉语委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地区各级有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公共设施及场所等汉语言文字工作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行业、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预评估和接受评估检查阶段(2013年3月---2013年12 月)

盟汉语委对三类城市各旗区进行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经整改后由旗区汉语委向盟汉语委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并提出评估申请,经盟行署批准后,由盟汉语委完成对三类城市的评估,并报自治区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旗区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宣传、人事、教育等部门 负责同志参与的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旗区教育体育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并进行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评估检查。成立由旗区汉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人员、有关专家组成的评估检查组,负责达标、评估过程中政策、法规、及评估细则的解释和有关业务方面的指导、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

1. 三类城市所属旗委、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局用语用字由各旗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旗区汉语委办公室牵头检查落实。

2.各旗区所属委、办、局和社区用语用字由旗区精神文明办、旗区汉语委办公室牵头检查落实;军队、公检法司机关用语用字由各旗区武装部、政法委、汉语委办牵头检查落实。

3.各旗区各级各类学校用语用字由各旗区汉语委办、教体局检查落实。

4.各旗区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单位的用语用字由旗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牵头检查落实。

5.医院、邮政、电信、通信、银行、保险、商场、旅行社、出租车等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分别由旗区卫生局、邮政局、通信公司、人民银行、经委、旅游局、交通局等部门会同旗区汉语委办检查落实。

6.公共场所设施用字,城市道路名牌、标志牌用字,企业名称、商店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由旗区汉语办、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共同检查落实。

(三)严格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措施。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发展我盟各项事业,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汉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篇二

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长山中学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迎接我县接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根据《滨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县教育局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迎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山中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迎评活动的协调、督促工作。工作小组在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学校内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并积极做好对各级部、处室迎评情况的检查落实工作。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范围为各级部处室。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用语

1.加强普通话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学好、讲好普通话。语文教师和校级领导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师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相应

等级要求的,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以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2.在日常教学和校园内外,将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学校用语和交际用语,养成讲普通话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二)规范用字

1.公文的书写和格式要符合规范。

2.公文、印章、简报等公务用字和校园内外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宣传栏、标语等公示性用字,要做到规范使用,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二简字,避免错别字。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5日前)

1.召开学校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县局关于迎接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对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目标责任。

2.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滨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充分认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重要性。

3.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迎评工作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

1.对照《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进行逐项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对未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干部职工,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

3.按照评估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校园环境建设,动员全体师生开展一次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查错纠错活动,对各类文件、校报、校刊及其他出版物进行认真审定。

(三)自我评估阶段(2012年4月20日前)

全面完成自查,在整改的基础上,开展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主题的板报评选、演讲书法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写好总结,做好自评,整理好迎评档案资料。

(四)迎接评估阶段(2011年5月)

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档案整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处室级部要增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法律意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规范公务用语用字作为提高全体教师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方面,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范使用公务用语用字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评估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统筹协调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各处室、级部要高度重视,密

切配合,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我县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顺利达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迎评工作,语文组、政教处、团委等部门要开展查错纠错、书法、演讲、板报等比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四)加强监督,长效管理。在落实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各项措施的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意见要不折不扣的接受并整改。要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制度,发现不规范用语用字及时予以纠正。要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纳入部门和人员的考核、推优评优工作,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篇三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局

关于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各位领导: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在县语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出的目标要求,根据河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县语委《赤城县迎接省、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于2011年10月15日召开建设系统和局属各单位专题会议,在广泛发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实施细则,我们要求各相关单位先进行了自查自评,然后我们又组织力量到各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认真整改。迎评及自查自评工作已顺利完成。对照评估标准,应得分95分,得分率为100%。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自查自评如下:

一、综合管理(总分56分,自评分56分)

(一)组织领导(总得分16分,自评16分)

我局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自语言文字工

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局长王桂莲担任局语委工作小组组长,并责成以为办公室普通话好的科员何颖兼任语委小组办主任。一年来,我局始终非常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均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

在对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大队的城区广告牌匾、宣传标语管理工作中,始终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规范化管理范畴,并将其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标准之一。为加强对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立以后,同步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领导人员的变更随时进行调整,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机构(总分12分,自评12分)

一年来,我局语言文字工作始终在局领导下开展工作,语委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副局长杨洪廷担任副组长,共6名。

(三)管理措施(总分12分,自评12分)

我局在制定语言文字工作长远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并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局各股室,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总结,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成效地向前推进。

在全面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中,今年我局的普通话测试员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队伍人员共18名,确保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先后几次召开由全体测试员参加的测试工作研讨会议,交流测试经验,提高了普通话测试质量。

(四)法制建设(总分10分,自评分10分)

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把“双推”工作纳入局机关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中。局属各单位建立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相关制度,并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融入到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

(五)宣传工作(总分6分,自评分6分)

为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我局工作人员在对城区主要街道、公共服务场所进行不规范用字检查、纠正的同时,大力宣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义。局机关各科室、办公室、会议室等部门都有设置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提示牌。

二、普及普通话(总分24分,自评分22分)

为将推普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明确了一位副局长具体负责推普工作,并明确规定: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及会议场合要带头说普通话,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都要说普通话,普通话已经成为我局各个部门的工作语言。在深入基层、召开各种会议等活动中,从领导班子到各科室工作人员,都能自觉做到使用普通话。

我局进一步拓宽和丰富开展语言文字活动的载体和平台,充分利用标语、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推普工作的相关知识,及时报道我局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最新动态。同时依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用语、规范用字的积极性。

三、社会用字管理(总分15分,自评分15分)

局机关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第二批简化字,避免使用错别字和生造字。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包括文字、数字、符号和印制格式等)统一由办公室进行把关;局机关发布的公文、印章、布告、颁发的各种证书、证件和牌匾、各种标语、展览、出版物、名片、宣传用品字、领导题字等必须规范用字。为避免工作出现死角,我们发动机关各科室对本单位的用字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纠正,基本做到了名称牌用字规范、公文印章用字规范、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标语牌等用字规范,在迎评、自查自评过程中没有发现用字不规范的现象,全局用字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篇四

各设区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规划表

附件:

各设区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规划表

1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篇五

做好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积极实施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范纲要(**-2020年)》(教语通〔**〕1号)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黔教语发〔2008〕166号)和《贵州省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的意见》精神,在**市已完成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为确保我州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如期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范纲要(**-2020年)》要求,国家三类城市(县级政府驻地城市)须在2020年前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为继续保持我州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势头,提前完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将全州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规划为:2016年,**县、**县、**县;2017年,晴隆县、普安县、**试验区;2018年,册亨县、望谟县。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县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要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以推进,把语言文字工作与本地教育事业发展、文化建设、市政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旅游强县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语言文字规范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项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二)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各县(试验区)语委要及时研究部署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根据本地实现达标验收目标,及时拟定创建实施方案,列出年度工作任务,按照《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附件2),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在学校、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领域掀起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创建高潮。做到早规划、早启动、早安排、早部署,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启动越早,创建时限越长,工作落实越好,语言文字规范水平越高,产生的实际效果越好。

(三)加强联动,强化协作。各县(试验区)语委要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大力推进我州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如期评估验收。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推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出台和完善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规范用语用字水平;文体广电部门要出台对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并发挥行业优势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及规范普通话和汉字书写相关知识的宣传,营造社会规范用语用字的良好氛围;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公共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具体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在市区内主要街区设立醒目的、永久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其余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组织每年开展的“推普宣传周”等语言文字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试验区)要参照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附件1)成立或调整充实县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议事日程,为全州圆满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投入。各县(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及语委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筹集经费,加大语言文字事业投入力度,对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单列预算,保障开展丰

富的语言文字活动,为大幅提升县级城镇各行业领域规范用语用字水平提供切实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督查。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教督办〔**〕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黔教督〔**〕9号),县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室要对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县(试验区)语委办要加强对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和评估,形成以政府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窗口、以社会公共服务为展示平台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格局,突出“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达标创建原则,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切实提升我州城区语言文字规范水平,并逐步向广大农村辐射,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创的良好工作氛围。{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四)强化管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1.各县(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县(试验区)各部门要加强迎检准备,熟悉迎检程序,把迎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制定语言文字迎检工作月推进表,安排具体,分解落实,责任到人;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员工进行语言文字能力的培训和普通话等级达标评定工作,提高员工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确保达到规定的合格率;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特别是行业自身优势,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推广渠道,加强社会宣传活动,开展有特色的语言文字活动,让社会、市民知晓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及相关知识,积极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浓厚氛围。

2.各县(试验区)语委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带动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确保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校园语言。

3.各县(试验区)语委办要按照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附件2),分类指导县(试验区)各部门认真梳理和健全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资料,培养工作人员说普通话的意识,整改单位和区域内不规范用字现象,大力营造语言文字宣传氛围,通过语言文字专刊或专题节目,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活动,采取宣传标语、横幅、橱窗、网络等方式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提示标牌,树立各级各部门(单位)整洁、文明、优美、规范的服务形象。

4.各县(试验区)语委办及县(试验区)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专干要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资料要注意体现工作开展的过程性和完整性。

5.各县(试验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启动、自查和迎检相关工作,确保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篇六

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关于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评估

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六月

关于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霍州市教科系统关于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市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教科局的工作布置,作为成员单位,为做好迎评工作,也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升师生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促进文明学校建设协调发展为总体要求,借助本次迎评活动争取使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我们将加强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全校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使校园内的文字应用基本规范,确保我校顺利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

1、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宣传动员,传达上级精神,介绍我市接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评估检查的范围、内容以

及我市本次迎评工作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任务分解等内容。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重点介绍本次评估学校的指标要素及评分细则。校长作全面的动员,提出迎评的要求,并对本次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指出规范语言文字,学校责无旁贷。

2、学校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科系统《关于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校园板报、晨会、班会等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让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知道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规范工作渗透到学校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教育、教学行为中去,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要积极投身于规范祖国语言文字的工作中去,从身边做起。

3、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把评

估学校的指标进行具体的分工,责任落实到位,让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知道自己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的责任。

4、学校组织学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和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

5、校园网设立“语言文字”专栏,把相关的法律、文件挂在网上,供大家学习;把相关的信息挂在网上,供大家了解。{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7月—10月)

1、学校各部门根据评估任务的具体内容,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2、学校全体师生对学校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13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校园内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学校语言文字领导组负责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

4、学校完成自评工作,并于2013年8月上旬之前进行自查,针对不足加以改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5、结合学校的有关活动,将语言文字工作有机融合,促进用语用字的规范。

(1)通过学校宣传栏、班级黑板报,把规范的语言文字融于校园的环境和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

(2)各年级、班级组织“班级朗读比赛”、“书法比赛”、知识竞赛、“啄木鸟”行动等活动。

6、10月中旬,学校全面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迎接评估阶段(2013年11月下旬—12月)

学校有关部门按评估标准要素,分类汇总相关档案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整改,总结,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及部分教师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迎评工作;并分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迎查准备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牛薛平

副组长:武国平

成 员:张晋平 张良虎 闫 斌 朱新林 李延龙 石科峰

(2)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条块加强对相应工作的总结和反思。

2、明确工作责任

每位语言文字工作迎评小组成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在具体的工作中认真完成,保证迎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具体分工

语言文字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武国平

成 员: 张晋平 张良虎 语言文字专管员: 武晓华

牛薛平负责检查整理以下材料:领导批示、签字用字规范。将普 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武国平 张良虎负责检查整理以下材料:将普及普通话及用字规范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学校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普及普通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张晋平 李延龙 石科峰负责以下活动的开展和材料的整理: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霍州市教科系统关于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张贴宣传条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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