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10-31 点击:
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篇一
国内外环保NGO组织(2014.07)
环保NGO组织
一、国内情况
中国境内环境保护与动物保护公益组织共查到147个,其中环境保护公益组织129个。查到的全部环保公益组织中,在河南省注册的2个,山东省1个,四川12个,重庆3个,内蒙4个。
国内环境保护公益组织129个。
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篇二
国内外环保NGO组织
国内外环保NGO组织
(一)2002年10月参加GEF大会的中国非政府/非赢利组织/机构名录(序号/单位名称/办公室电话/电子邮件)
1.自然之友/010-65261382.65261384/office@fon.org.cn
2.NPO信息咨询中心/010-68430207.68413589/npo@npo.com.cn
3.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010-64891037/gvb@public3.bta.net.cn
4.北京海淀环保协会动物救助分会/010-62063662/hannahfan@163.net/hannahf@sina.com
5.北京林业大学山诺会/010-82380420senol@263.net/senol@senol.org.cn
6.北京清华NGO研究所/010-62773929/oumei@mail.tsinghua.edu.cn/icpm2002@mail.tsinghua.edu.cn
7.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010-86521198/chenq@snisd.org.cn
8.北师大“绿烛”根与芽协会
9.长春社(香港)/0852-27286800,cahk@conservancy.org.hk{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
10.赤峰沙漠绿色工程研究所/0476-6145012/6145047,chifeng@desert.org.cn
11.大连野鸟协会/0411-2402521,wjhxj@sohu.com/hxjwj@sohu.com
12.地球之友(香港) meing@foe.org.hk/foehk@hk.super.net
13.地球纵观/010-68224105/earthview@263.net
14.“根与芽”北京办公室/010-64377296,jgichina!163bj.com
15.广西医科大学绿色沙龙/0771-5357847,0771-5352416,greensalon@263.net
16.贵州PRA网络/0851-5577314,6754106/gzpra@public.gz.cn
17.贵州企业文化研究会/0851-5932994/gzrdi@263.net/nie_nina@hotmail.com
18.贵州师范大学社区保护与社区发展研究中心/ 0851-6754106/xiaodong@public.gz.cn
1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010-84633417/cuidandan@vip.sina.com
20.哈工大生态伦理研究会 yeping.2001@163.net
21.瀚海沙/010-64979157/office@desert.org.cn
22.河北绿色知音/0311-3051914/dongyan666@263.net/zls@hblszy.com
23.湖北省襄樊市环境保护协会/0710-3223172/wang*-00-lei@163.com
24.湖南岳阳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0730-8239919/dongting@mail.yy.hn.cn
25.环境与发展研究所/010-68577249/info@ied.org.cn
26.济南“走进自然”环保志愿者协会/0531-6926107/clwj@jn-public.sd.cninfo.net/jnhbxh@163.com
27.江苏绿色之友/025-3367694/4400196/luwei@green-discovery.com/wang@green-discovery.com
28.绿岛(原中国青年报绿网)/ 010-64032233-2490,2621/luse2000@vip.163.com/luse2000@yeah.net
29.绿家园志愿者/010-68023538/84242354/wangyc54@sina.com/green_earth@yeah.net
30.绿色北京/010-82072120/info@grchina.net/xue@grchina.net
31.绿色大学生论坛/office@gsfchina.org
32.绿色和平北京联络办公室/010-68937317
33.绿色石头城/025-5434210,actgreen@green-stone.org/ping@green-stone.org
34.绿网/010-82029059/office@green-web.org
35.盘锦黑嘴鸥保护协会/0427-2824480.2813315/zhu2ky@sina.com
36.热爱家园 webmaster@community.org.cn/zhujiangang@community.org.cn
37.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0971-6116843
38.陕西省“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029-4316781/sxmmhb@163.net
39.陕西小天鹅艺术团/029-8615184/8622744/lwenhua@21cn.com
40.沈阳绿色宣言筹备组 zhuzky@sina.com
41.四川大学GreenSOS/028-85401249/85460550 chy@greensos.org/uhy@greensos.org
42.四川攀枝花市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协会/0812-3354723
43.四川省绿色江河环境保护促进会/028-84328252/greenriver@mail.sc.cninfo.net/yangxin@green-river.org
44.天津绿色之友/ 022-23003295/23601194/sunyanjun01@sina.com/louieshih@21cn.com
45.香港嘉道里植物园植物保护部/0852-24881978/kflkchan@kfbg.org
46.新疆自然保育基金/0991-3846709/3845974/beautychy@163.com
47.晏初阳平民教育与乡村建设委员会(筹)/010-62267221/countryside@21cn.com
48.云南大学唤青社/0871-5031911/yangfysh@sina.com
49.云南生态网络/0871-5635795/everpine@public.km.yn.cn/coordinator@yunnanceonetwork.net{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
50.云南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0871-4162736/cbik@public.km.yn.cn/libo@public.km.yn.cn
51. 云南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0870-2154040/2001bcpa@mail.china.com
52.浙江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绿色环保志愿者分会0571-85900500.86021663,xinhao2000@zju.edu.cn
53.中国发展简报/010-64071400/64010440 cbrief@95777.com,futao@chinadevelopmentbrief.com
54.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010-62049988-7729/62013085/hmhuang@cango.org/hmhuang@public3.bta.net.cn
55.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010-82636200/chenkun@acca21.org.cn/chenkun@acc21.org
56.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010-62210149/clapv@95777.com
57.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010-84632355/84634051/cepfound@public3.bta.net.cn
58.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0851-5891623/wyyou@public.gz.cn
59.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023-65455585/cqgvu@sina.com
60.重庆森林环保志愿者协会/023-65125086/suguili@sina.com
(二)国内活跃的大学生环保社团
1.厦门大学学生绿野协会2.山诺会3.云南大学唤青社4.绿石(南京各高校环保社团的联合组织)
5.浙江大学“绿色浙江”6.兰州大学绿队 7.同济大学绿色之路协会(协会与复旦,交大,财大等数十所高校的环保社团建立了长期密切的联系)8.西南科技大学承诺自然环保协会 9.西南石油学院绿舟(绿舟由全国共八所高校的环保社团联合组成)10.绿色大学生论坛(北京各高校环保社团的联合组织)11.重庆森林环保志愿者协会(重庆各高校环保社团的联合组织)12.四川大学GreenSOS(中国绿色学生网络,为中国学生环保社团提供服务)13.绿网(以每年暑假的大学生绿色营,将中国高校学生环保积极份子组织在一起)
(三)国际环保组织.团体(非政府)网址 ,E-MAIL ,地址, 电话 ,传真
1.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
2.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
3.国际科学学会联合理事会
4.国际环境和发展研究所 U.K.
5.国际鸟类保护理事会 U.K{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
6.国际水禽--湿地调查局 U.K.
7.世界观察研究所 U.S.A
8.世界资源研究所 ,lauralee@wri.org U.S.A
9.地球之友 202-783-7400
10.绿色和平组织/Netherland
11.塞拉俱乐部 ,information@sierraclub.org U.S.A.
12.热带森林行动网络 301 Broadway,Ste.A.San Francisco,CA 94133,U.S.A.
(四)国际环保组织.团体(政府) 网址, EMAIL, 地址,电话 ,传真
1.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2.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3.世界气象组织
4.世界卫生组织
5.世界银行
6.国际海事组织
7.国际原子能机构Austria
8.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Kenya
9.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10.国际热带木材组织 ,itto@itto.or.jp/Japan
11.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Kenya
12.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
13亚洲与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14.联合国大学
15.亚洲开发银行
15.OECO环境委员会
15.EC环境局 europq.euint envinfo@cec.eu.int/Belgium
16.国际环境开发组织委员会
17.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
18.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
19.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篇三
环境领域中国NGO情况调查(完成版)
1. 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情况调查介绍
1.1 调查概况
1.1.1 调查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相对短缺、生态
1
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逐渐成为中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政府通过发布各种相关法令、标准,并在政府工作计划中提出具有约束性的数值目标,以应对环境问题,近年已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在政府推进改善应对环境问题政策的同时,严重破坏环境的个例却依然存在,普通民众对全球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对环境问题的社会组织、民间力量也愈发活跃起来,今后必将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
2010年10月中旬,中国政府“十二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环保行业在资金上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支持。“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投资仅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35%。但在“十二五”期间,中国的环保投资将达3.1万亿,较“十一五”期间的投资额上升121%,其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在1万亿左右,到2015年将达到GDP的7%-8%,到2020年环保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此形势下,“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服务”这种模式正在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和推进。政府开始向民间组织注资。这对于中国的民间的环境领域的非营利组织而言,是一个良好的信号。
就中国环境领域的NGO来说,从1994年第一个的草根NGO“自然之友”的诞生到今天,在短短不到16年的时间内,环境领域的NGO成长非常迅速。这些组织在倡导环境保护、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公民环保行动参与,参与和推动环保政策,协助公众环境维权,监督环境政策实施,推动企业环保责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随着自身的发展这些组织对外合作交流的需求也在增加。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JICA也通过资金合作•技术合作等方式,在防治公害、增强绿化等环境领域开展项目,做出了一定贡献。现在,JICA以增进包括非营利组织合作在内的中日相互理解、开展如环境问题等全球范围问题的合作为重点领域,意图通过本调查为促成中日民间组织间形成基层友好技术合作项目提供基础资料。
1.1.2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整理环境领域中国国内非营利组织活动的项目操作方式、运作情况以及这些组织的注册、架构等相关概况,了解在环境领域提供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等主要团体活动内容、面临困难、发展的需求等,为今后通过政府、民间以及JICA等多种渠道,促成中日非营利组织、民间团体间形成基层友好技术合作项目提供参考性基础资料。
1.2 调查实施
1.2.1 项目内容
北京恩派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受JICA委托,通过“中国环境领域NGO活动基础信息调查”项目,希望收集、整理中国政府部门、大学的研究机构、主要非营利组织等公布的往期报告、资料、网站等信息,并按照以下项目整理环境领域中国国内非营利组织的活动概况:
A 中国国内非营利组织所有活动中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的概况; 1
摘自《中国环境保护白皮书》2006年
B 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近年来的活动的主要领域及倾向、活动形态、资金来源; C 来自中国内外对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活动的支援情况; D 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代表事例。
同时以北京、上海、成都、深圳4个城市为地区调查工作站,开展全国范围的问卷调查、地区性座谈会或上门拜访等活动,收集、整理草根非营利组织团体的基础信息(法人代表、所在地、联系方式、会员数等)及其活动概要(内容、活动场所、资金、人员投入、与海外团体的合作经验等)、课题、合作需求等信息。并照各团体的活动划分领域(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废弃物、植树造林、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教育等),制作非营利组织团体名录。
最终,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分析、整理中国草根非营利组织活动面临的课题、合作需求。在分析整理中特别要以团体的技术方面、经验方面、人才方面等为中心。
1.2.2 项目信息来源
本报告信息来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通过“环境领域中国NGO活动基础信息调查”问卷所获取的问卷定量基础数据,及在问卷中的定性型开放数据;二是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进行典型性分析以及工作人员与环境领域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所得的信息和4地的研讨会结果;第三,在此期间收集到的政府、地方政策和相关报道的资料以及环境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研究成果。数据收集、处理方法科学,来源途径正规,数据及对数据的分析和思考呈现于本报告中,用于公益用途。
本次调查问卷通过网络、邮件、传真、当面填写以及合作机构代发代收等方式发放,范围涉及全国的30个省、直辖市。
1.2.3 问卷
调查问卷的设计主要经过了项目小组讨论、设计初稿,并通过征集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专家意见,经慎重斟酌与反复修改而最终定稿。
问卷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涵盖了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各个要素:
1. 环保非营利组织整体概况:包含国家政策、地方支持、组织工作地理范围分布、注册状况和服务领域。
2. 主要面临问题:包含需求状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能力建设状况。 3. 组织基本情况:包含办公环境,组织人员素质和工作手法。 4. 组织决策状况:包含是否有书面章程,决策模式。 5. 组织财务状况:包含筹款渠道和财务信息。 6. 组织公共关系状况:包含政府沟通和对外交流。
共发出、回收200份问卷,其中数据完整、有效问卷128份,定量数据统计采用spss进行统计分析。
1.2.4 访谈
调研的访谈采取参与式小组研讨、深度个人访谈以及专家咨询三种形式:
1、 参与式小组研讨: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非营利组织作为小组研讨成员,共同对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状况、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困难和合作需求进行研讨。参与式研讨所涉及的地区包括非营利组织发达并拥有较长的历史,资源相对丰富;现阶段非营利组织迅猛发展,并拥有政府的政策支持;理念、模式新;自5.12地震之后,各类非营利组织活跃,非营利组织关注度强的;以及环境保护工作比较有成效的地区,本项目实地调研所选择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4个城市,
2、 深度访谈:包括对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专家,并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非营利
组织作为主要访谈对象,深入把握重点问题,对一些典型的重要事件、人物及机构进行描述、整理和研究,以补充问卷调查等研究的不足。
对非营利组织的调查,根据其民间性程度,选择半官方的、民间自发的(包括公益性的及互益性的)分类进行;同时照顾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和从事其他领域活动但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非营利组织等,以增加调查对象的代表性。
3、 专家咨询:通过个别访谈、小型座谈会等方式对相关专家(包括学者、政府官员、有经验的非营利组织 实际工作者)进行咨询,就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发展以及政策与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对调查研究进行指导。
2. 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现状分析
2.1 数量及地理分布
中国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的总体数量不够多,且分布不均衡。据中华环保联合会《2008年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状况报告》统计,截止到2008年底,全中国环境领域的民间组织为3539家,其中明显具有民间背景的NGO组织为508家。而根据2009年SEE生态奖汇总的NGO名录,近年来依然活跃的草根环保NGO大约为320家。本次调查的对象有200家,且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草根NGO。
从服务范围来说,这些组织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这样资源高度集中的国际性大都市,以及环境生物资源相对丰富的云南、四川两省。这四地的非营利组织所占的比例约为总数的44%,其中,北京的数量最多,占总数的20%。而服务范围能够覆盖全国的组织只有7个,跨地域的组织2个,服务范围在国外的只有一个(具体分布详见表1)。总体来说,相对于中国严重的环境现状和人口数量,中国NGO的数量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对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域广袤的西北内陆和内蒙古等地,这类组织的数量亟待增加。该调查数据也说明中国环保类组织视野不够开阔,对区域及本土以外的环境问题关注度不够。
表1:受调查组织工作地理范围覆盖统计表
2.2 工作领域、侧重点及工作方法
从受调查组织的工作领域来看,环保类NGO活动最多的领域为环境宣教、调查研究、生物多样性、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和乡村社区,而海洋环境和荒漠化是受关注最少的领域。从整体上看,中国环境领域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内容基本已经覆盖了大部分环境领域可关注的范围(详见表2)。但是,在专业性方面,有所欠缺。尽管近年来具有明显专业性的环保组织成长很快,但总体而言专注于某一具体领域的环保NGO数量和比例都很少,多数NGO关注的领域都比较宽泛,缺少明确的工作侧重点和长期的战略规划部署,从而不利于知识、经验的积累,影响项目的深度推进和机构的高度专业化。{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
而从工作的方式来看,受调查组织主要采取信息交流、公众意识提高、教育、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能力建力和政策研究等手段(详见图1)。而采用法律援助和政策倡导这两种方式的环保组织数量很有限,特别是法律援助,只有11家机构采用过这样的工作方式。这与中国环保类组织处于的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务水平普遍不高有关,同时也与中国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淡漠,环保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此外,中国的政策、法律和制度环境,也限制了很多机构采用法律援助和政策倡导的工作方式的可能性。由于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尤其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不健全和中国司法部门的不独立,使得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环保和维权的成本太高且收效甚微。另外,由于中国缺乏制度化的决策参与机制和有效的政府沟通渠道,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决策和发展规划,草根NGO很少能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
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篇四
环保NGO的议题建构与公共表达
环保NGO的议题建构与公共表达
以自然之友建构保护藏羚羊议题为个案
[ 摘要] 本文说明, 媒体是NGO 组织非常重要的政治资源, 通过媒体平台, NGO
的话语得以进入公共表达, 影响社会舆论, 并与国家的某些制度安排形成互动。通过个 案分析, 本文也呈现了中国媒体与NGO 互动的逻辑, 以及NGO 在这个议题建构之中的 一些缺失。
[ 关键词]媒体策略; 媒体框架
非政府组织( NGO ) 以越来越活跃的面貌出现在中国, 发出了一系列体现公民参与的声音, 推动了包括消费者运动、妇女运动以及环境运动( Environm en talA ctivism )等在内的一系列新社会运动[ 2] 在中国的发展, 并促成了一些有制度改革意味的传媒事件。以环境运动为例, 就有保护藏羚羊事件, 反对怒江建坝事件, 反对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 以及反对金光集团云南毁林事件等等。
以上提到的这些环保议题, 其区别于一般的环境新闻的地方在于, 这些议题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指向性, 它们通常由环保NGO 发起,通过NGO 与媒体互动, 形成报道议题, 凝聚公共舆论, 从而促使政府做出政策调整。可以说, 这些环保NGO 发起的媒体议题, 是环保新闻中一个特殊的类别。
关于媒体对NGO 发展的重要性, 学者已经有过很多的探讨, 比如认为媒体促进了NGO 的合法化程度, 增强了NGO 资源动员的能力, 并推动NGO 运动的发展等。然而, 我们却很少更具体地了解, 在一个议题过程中,NGO 如何设定媒体策略, 通过媒体建构一个社会议题, 从而形成社会表达, 并与国家的某些制度安排进行协商。同样, 我们也很少检讨一个NGO 组织在建构媒体议题过程中的得失。所以, 本文以中国第一个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发起保护藏羚羊议题为个案, 尝试对以上问题做出分析。
议题过程与角色力量分析
1. 议题过程
在非政府组织 自然之友 1994年成立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 中国的环保NGO 的活动内容主要就是所谓的老三样: 植树、观鸟、捡垃圾。这个过程直到2003年前后反对怒江、虎跳峡和杨柳湖建坝等议题的出现才真正宣告结束, 并进入一个媒体带动公众参与的阶段。而在大坝议题出现之前, 1998年开始的保护青海藏羚羊的议题是这个阶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事件, 这是环保NGO参与社会议题的开端, 意味着环保NGO 的活动开始 涉及到社会利益格局之中。
藏羚羊是生活在我国青藏高原可可西里地区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992 年, 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委成立了西部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西部工委 ) , 它的目的是 保护和开发可可西里的资源1995 年, 西部工委组建了一支武装反偷猎队伍, 并把它命名为 野牦牛队。这支队伍很快就成了可可西里反盗猎的主力军。
然而在1997 年底, 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同时成立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行政上由玉树州领导) , 把可可西里划入自然保护区管理。于是可可西里出现了两支执法队伍并存的状况。相对于保护区管理局名正言顺的 正规军, 治多县西部工委的野牦牛队成了一支地位尴尬的 游击队。[ 3]
由于野牦牛队在保护藏羚羊方面的成就突出, 自然之友组织自1995 年开始就开始关注野牦牛队了。它开始向一些在媒体工作的会员和朋友散布了相关消息, 但在开始的行动中, 政府和媒体缺席, 应者寥寥。随后自然之友改变策略, 加强与媒体合作, 1998 年9 月帮助 野牦牛来北京汇报工作, 引起反响, 形成了媒体报道的第一波; 第二波是以英国首相回信为由头,掀起再一次的媒体报道潮, 直接促成了国家有关部门采取行动; 第三波记者联{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
合上书; 第四波是绿色北京以网络的形式形成网络联盟。[ 4]经过四波媒体报道的浪潮, 野牦牛队在可可西里的工作开始得到媒体的关注, 野牦牛队 进入了舆论的中心。
接下来, 我们首先对议题背后的各种角色力量关系进行分析, 这是自然之友进行媒体动员的背景; 然后再追溯在以上提到的四个阶段之中, 自然之友等民间环保组织使用了怎样的 媒体动员策略, 对于议题的政治机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而NGO 组织所支持的野牦牛队以及其对立面的青海省政府和玉树州政府又以何种方式进行媒体的动员, 以期改变媒体报道以及整个舆论的走向。
2. 议题背后的角色力量分析
治多县政府和治多西部工委。位于三江源的青海省治多县政府和治多任务委始终欢迎自 然之友以及其它社团在青海保护藏羚羊的活动, 因为民间组织的活动为西部工委带来了金钱和其它配备, 极大提升了它的公众形象。而更深入的层次是, 正是因为自然之友等民间组 织以及一些媒体机构的支持, 治多县和西部工委才可以敢于表达他们对于省政府和州政府的一些不满情绪。[ 5]
国家政府的利益分析。对于国家林业局来说, 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陈述中国政府, 或者说林业局, 已经为保护藏羚羊付出了很大努力, 从而树立一个正面的形象。然而由于NGO 和媒体都认为, 只有野牦牛队是最有效保护藏羚羊的人, 这逐渐形成了一种公众印象: 只有野牦牛队才是真正的英雄, 而国家相关部门, 比如林业局, 并没有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于是, 当越来越多的公众关注这个事件, 林业局就越处于舆论上的被动局面。
青海省政府和玉树州政府的利益分析。青海林业局和玉树州政府在保护区管理局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 这些利益驱动形成了它们对于NGO组织的态度。所以, 当自然之友的会员以及其它NGO 组织对于西部工委( 野牦牛队) 表示出特别的支持时, 就招致了省林业局和玉树州政府的强烈反应。
NGO 的媒体动员策略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的框架争夺
1. 自然之友的媒体动员策略
媒体报道第一波,从1996 年开始, 一些自然之友的会员到可可西里地区搜集有关藏羚羊的信息。1997 年12月, 两位中央电视台记者奚志农( 自然之友会员) 和王卜平拍摄了野牦牛队的反狩猎活动, 影片在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播出。野牦牛队因此声名远播。
但到了这个时候, 自然之友 相对松散的媒体动员计划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媒体报道,之后自然之友改变了策略。在1998 年9 月, 自然之友和中国林业报 绿色周末联名邀请野牦牛队队长扎巴多杰到北京。在 自然之友的多方努力下, 扎巴多杰以到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林业局向有关部门汇报了工作, 并访问了世界自然基金会(WW F) 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 IFAW ) 。自然之友还安排他和国内外的媒体见面, 并协同高校的环保组织在北大、北林大、北轻工等高校组织了多场报告, 引起强烈反响, 传媒广泛进行报道, 引起了公众关注。这是媒体大规模关注野牦牛队的第一波。
媒体报道第二波。此外, 自然之友通过各种渠道继续推动藏羚羊保护的工作。英国首相布莱尔于1998 年10月上旬访华, 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先生给他写了一封公开信, 请求他设法制止英国和欧洲的藏羚绒非法贸易, 以支持中国反盗猎藏羚羊的斗争。而布莱尔的回信, 带动了媒体报道的第二个浪潮。
至此, 这个议题引起了国内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 多家中国报刊和外国媒体, 如日本广播电台( NHK) 、美国之音、英国独立报、美洛山矶时报等都作了报道。中国保护藏羚羊行动引起了国际反响。通过这样一些媒体动员的策略, 自然之友逐渐促成了国家林业部于1999年4月发起旨在打击偷猎活动的 可可西里一号行动。
媒体报道第三波。1999年8 月, 青海政府宣布由可可西里保护区管理局代替治多县西部工委使用 野牦牛队这一称号。得知消息之后, 梁从诫和17位采访过野牦牛队的记者
给当时主管环保的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写了一封请愿书, 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护藏羚羊, 并且提出希望治多县西部工委(原来的野牦牛队) 的成员应该成为可可西里保护区管理局的主要组成部分。
最为重要的是, 自然之友继续推动与媒体的合作。在这个阶段中, NGO 和媒体联盟起来,尝试说服青海的各级政府以治多县为中心, 组织本地的反狩猎活动。奚志农、丁品、孙丹平、胡勘平、胡劲草、汪永晨、张可佳等多位记者对事态有很多的关注和报道。可以说, 这是媒体关注野牦牛队的第三波。
媒体报道第四波。而媒体报道第四波则从2000 年初开始。自然之友成功地进行了公众动员, 为议题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参与的动力。比如一些国际的NGO, 北京高校学生社团都积极参与到藏羚羊保护的过程之中, 其中还有一些大学生来到可可西里当志愿者, 这也为媒体报道提供了煽情的故事。
自然之友和环保志愿者组织 绿色北京联同多家商业网站组建了 保护藏羚羊网络联盟, 到2000年底, 共有150余个网站加入了这个网络联盟, 并且能够和大众媒体的报道形成互动。
2. 媒体框架争夺
然而, 自然之友, 大学生社团和记者们的联合行动, 也开始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 它们的行为加剧了治多县和玉树州政府之间的矛盾,造成这些机构在可可西里的资源管理方面出现了更大的分歧, 玉树州政府出面阻止NGO 对藏羚羊保护的干预。1999年之后, 青海省林业局和玉树州政府开始攻击野牦牛队, 对野牦牛队进行了一系列的负面宣传, 与此同时, 也帮助提升可可西里保护区管理局的声望, 安排让保护区管理局的负责人接受中央电视台以及其它一些中央媒体的访谈等。并且, 这些上级机关最终在2000年底解散了野牦牛队, 保护藏羚羊议题至此转入沉寂。
案例总结: 议题建构、媒体逻辑与公共表达
议题建构与政治机会。藏羚羊保护是中国环保NGO历史上重要的案例之一。在多年的保护活动中, 因为媒体的广泛报道, 国家领导人的批示, 英国首相的回应, 多家NGO 的参与, 使得野牦牛队的动人事迹传遍中国, 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能够改变 野牦牛队的悲惨命运。
可以说, 在藏羚羊故事中, NGO 组织动员媒体对事件进行干预的效果是很复杂的。从一个方面说, 这些参与是成功的, 正是因为NGO 对于媒体的动员, 使得大规模的藏羚羊屠杀的状况得以曝光, 治多西部工委的努力也得到了公众的关注。而且, 在这个过程之中,自然之友, 和一些精英的媒体记者、国际NGO组织, 以及一些大学社团形成了一种联盟关系, 这个联盟通过媒体表达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机会, 使得议题对于社会舆论以及政策安排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当然, 自然之友等NGO 在媒体动员的策略上也有一些值得反思的不足: 自然之友为首的环保NGO 们在媒体动员上过于注重对治多西部工委的支持, 直接得罪了可可西里保护区 管理局以及管理局背后的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 冒犯了这些政府部门的利益, 最终导致议题的失败。另外, NGO 组织在媒体平台上进行公众动员和故事讲述的时候, 并未能够很好地进行议题的合法化, 也没能够把报道的方向引导到当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和规定上来。相反, NGO 组织在媒体上使用了大量的悲情论述, 把野牦牛队的成员英雄化, 并形成对于其它相关部门的矮化。这样一个感性表述的媒体框架( frame) , 形成了对于权力部门的挑衅, 从而遭致他们的反弹, 使得一度扩大的政治机会迅速地消失了。
媒体逻辑与议题设置。从表面上看, 中国的NGO和媒体还是独立运作的, 但实际上却有非常多的互动合作, 一些很有影响力的NGO 本身就由记者创办与领导, 比如绿家园志者和绿岛就是如此, 而反过来一些环保NGO 的组织者也直接参与了媒体运作。这种人员结构
上的交错决定了NGO 和媒体之间的微妙关系。可以说正是NGO 与媒体之间这种关联形成了推动中国环境运动迅速发展的动力。除了这种人员结构上的原因, 逐渐走向开放的媒体需要一些有争议性的故事, 以形成论辩与凝聚民意。于是一些媒体甚至以NGO为重要的信息源, 定期到NGO 寻找线索。对于媒体来说,
NGO的议题, 比如环境NGO 的议题, 往往是好的议题。因为这些议题不仅具有新闻价值, 而且还承载了道德的意味, 有时候还带有政策性的诉求, 符合了媒体专业理想的追求。而从NGO 的角度讲, 在现有制度安排之下, NGO 的行动手段非常受限制, 媒体报道成为NGO 发展的重要资源, 媒体报道有利于NGO 组织的社会动员与成员招募等, 也帮助克服了政治上的限制。
以上对于议题的分析也表明, NGO 还需要学习去理解正在市场与政治之间寻求平衡的媒体运作逻辑, 而更重要的是, NGO 应该设法在更宽泛的社会脉络中展现议题的意义, 使议题具有合法性, 从而加强自身进行议程设置的能力。媒体表达与公共表达。到目前为止, 环保NGO是在中国发展最快、影响力最大的社会组织, 它们与媒体的互动最为频繁, 技巧和策略最为成熟。其中一些草根环保组织, 由于拥有较强的专家优势、媒体资源、政府认同以及体制内的沟通渠道, 从而可能对公共决策产生积极影响。如同中国的环境绿皮书出, 随着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 NGO 组织与政府携手合作推进环保, 成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一个重要特点和新趋势。
值得强调的是, 媒介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媒介的作用使得公开的社会表 达在当代中国社会成为了可能, 使得政府行为受到媒体和民意的关注, 并且促成国家与社会 进行正面的互动, 在此基础上推动相关制度安排的调整。[ 6] 从某种意义上说, 媒体既是NGO进行公共表达的渠道, 也是NGO 组织和国家进行互动的舞台。NGO 的媒体表达, 拓展了社会的话语空间, 促进社会舆论的生成, 并且丰富了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机制。在一个市民社会尚未发展成熟的国度之中, 围绕媒体形成的社会表达, 成为了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一种重要模式。
注释:
[ 1]媒体框架指媒体 说故事时可以建构、重构、或影响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的认知框架。
[ 2 ]新社会运动寻求建立一种全新的两性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工作伦理与消费观念, 这些运动多关注社会问题, 追求个人自治, 而不是物质利益与政治
权力。参考冯仕政西方社会运动研究: 现状与范式, 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5 期。
[ 3] 参考南方周末报道, 谁来保卫可可西里。
[ 4]赵秀梅中国NGO 对政府的策略: 一个初步考察, 开放时代, 2004年第6 期。
[ 5]Jiang Ru, ( 2004 ) . Environm en talNGOs In Ch ina:Th e Interp lay of State Contro ls, Agen cy Interests AndNGO S trategies. A PH. D. Thesis of S tand ford Un-iversity.
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篇五
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
【摘要】我们只有一个地球,随着人数的不断增长,环境保护成为人类不可避免的一项难题,地球是一个整体,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所以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的事情,而是整个世界的问题
【关键词】水污染 国际 保护
一、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1.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人们在一个地球村里。地球是一个整体,是一个总的生态系统,一个地方的环境问题会不同程度直接、间接的影响倒其他地方的环境状况,危及其他国家和人民。
2. 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国际环境问题是全球整体性的问题。它具有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助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单枪匹马能够单独胜任的。必须全球携起手来。
3. 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地理因素的差异,要求相互取长补短,进行合作。
4. 调查全球范围内的污染,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广泛监测和调查研究。交流防止环境恶化的知识与经验,也有赖于国际合作。
5. 国际合作是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实施的必要条件。唯有通过合作,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制定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协调意志的国际环境法规则;唯有合作,才能克服政治、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有效地实施国际环境法
二、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法律依据本身也是国际合作的成就。
1. 纲领性文件:首先是《联合国宪章》。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极合作之国际法原则的宣言》,将“各国依照《联合国现宪章》彼此友好之合作义务”列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出各国应不问政治、经济及社会制度上有何差异均有义务在国际关系之各方面彼此合作,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并增进国际经济安定与进步、各国之一般福利及促进各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之发展。 [1]
其次是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宣言的第7条规定:“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 或者因为它们影响共同的国际领域,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此条款尤其强调为实现环境目的,需要共同的努力,即“为筹措资金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完成它们这方面的责任所需要
进行的国际合作”。
《宣言》第22条规定:各国应进行合作以进一步发展有关它们管辖或控制之内的活动对它们管辖以外的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受害者承担责任和赔偿问题的国际法。 宣言的24 、25 条也都是关于国际合作的规定。
2. 1982年,在人类环境会议10周年之后,召开的内罗毕人类环境特别会议发表的《内罗毕宣言》。共10 条内容,其中心就是强调国际环境保护的合作精神。如第10 条作为国际社会重申的几大问题之一,即“重申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在环境保护领域内的各国努力和国际合作”。就是明显的加强协商、合作原则的规定。
3. 1992 年6 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里,有9 项原则规定了加强磋商、合作的内容。其中有的是重申《人类环境宣言》、《内罗毕宣言》的有关内容,是它的具体化,更多的则是一些新内容。最后一项原则明确规定“:各国和人民应诚意地本着伙伴精神合作”。这是人类在从1972年开始全球合作保护环境后,对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更深刻认识。
4. 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已签署了《南极条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35种国际环境公约。这些条约构成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三、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原则
经过若干次环境保护的国际会议,达成了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既是人类在环境保护领域国际合作的成果,也是以后在环保领域的法律依据。这些条约中体现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原则。
1.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国家法的基本原则,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也表述了这一原则。这个原则作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体现在国家对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另一方面国家要对其主权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对他国造成环境问题负有责任。而国际环境合作不应对国家主权造成损害。
2.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世界各国共同享有一个地球,共同分享地球资源,共同承担环境责任。共同责任是国际环境合作的基础。但共同责任是有区别的,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将环境问题区分为发达国家发展过度的环境问题和发展中国家发展不足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为自己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也向地球排放了大量的污染,从而积累形成严峻的环境问题,而到目前来说,发达国家也仍然是当今环境问题的责任者。因此,发达国
家应对全球环境污染和破坏府主要责任,并有义务在资金、技术上帮助发展国家参加全球环境保护合作。发掌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贫困造成的,国际环境保护的合作要求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打破贫困??环境问题??贫困的恶性循环。
四、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内容
1. 建立全球性环境保护系统,如监测系统和查询系统等。现在国际上建立了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国际环境资料查询系统和有毒化学物的国际登记中心。我国已经参加这三个系统。黄河、长江、珠江、太湖四个水系已参加全球水监测系统,北京、上海、沈阳、广洲和西安等城市已参加世界城市大气污染监测。
2. 发展国际综合治理体制。近年来,地区性国际综合治理出现了较大发展。各种不同规模的地区治理环境组织到1984 年就已超过50 个,特别是根据地球自然条件,出现了综合治理体制。欧洲已开始从分片治理发展到制订全欧环境保护计划。
3. 建立国际协作制度。处理有关国际环境问题的一条重要原则,是要求有关国家之间经常进行协商和互通情报。很多国家条约都有此规定, 并已逐渐形成国际惯例和制度。1974 年北欧四国的《环境保护公约》就规定,互相之间主动通气、征求意见,遵守共同规定的法律秩序,实行互相监督。
4. 援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是由于不发达状况造成的。要解决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应进行援助,包括削减或免除发展中国家的债务,以增加它们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5. 各国共同发展和促进各种应急计划。除上述内容外,国际合作原则还要求各国共同努力提高现有技术,发展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新技术,并应用于现代社会。
6. 共享共管全球资源。如对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外层空间、世界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7. 禁止转移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生态破坏,世界各国加强了在控制包括向海洋倾倒垃圾的污染和危险废物转移。
五、国际环境保护的合作官方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1.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根据1972年12月15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建议,联大第2997号决议通过,1973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肯尼亚的内罗毕。全球设七大区域联系办公室。
2.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活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制定规划,首先是收集环境问题及解决环境问题进行努力的信息,根据信息选出每年的特殊主题提交给下次行政理事会议的环境状况报告。然后, [2]
制定目标和实施具体行动的战略,将环境规划提交给有关的国际组织和政府。最后在选出环境基金资助的活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活动领域大致分为六类:人类设施、人类健康、陆地生态系统、海洋、环境和发展、自然灾害。
六、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保护合作中的作用
(一)非政府组织(NGO)的所指:
1. 专门性民间国际环境组织:以保护全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的,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环保活动,规模和影响最大的当数世界自然保护同盟(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前名为“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同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IUCN)1948成
立,以及绿色和平组织 (Green Peace)??1971年成立。
2. 国际法学团体:纯粹学术性机构,其中,国际法研究院(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和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最负盛名。
3. 其他非政府组织:除了上述两种非政府组织以外,其他非政府组织也从各自的角度关心并从事全球环保活动,促进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比如1947年成立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ISO)。
(二)非政府组织对国际环境合作的贡献
1. 非政府组织通过参加国际环境会议、参与国际谈判、参加环境条约的拟订、组织非政府组织论坛等各种方式,促进了国际环境法的编纂和逐渐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主持召开的每次世界性环境会议都有非政府组织的广泛介入;在环境问题和环境条约的国际谈判中,从确定问题、议定日程及目标、提出有关规则、提供专家意见和有关信息、进行游说等各方面一直到缔结环境条约。由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国际环境条约:《防治荒漠化公约》、《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联合国气侯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侯变化框架公》、《京都议定书》、《防治荒漠化公约》
2. 非政府组织参与审议和监督环境条约的实施和执行。比如自然保护同盟派出旗舰驶往南太平洋,反对法国进行核试验,以致被炸毁;反对捕鲸,派出船舶封锁直布罗陀海峡,阻止苏联的捕鲸船队通过;反对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曾举行新闻发布会,揭露一些国家越境转移废弃物的真相;海湾战争后,派出船只调查污染状况,敦促召开国际会议,以“国际法律保护”的名义监视战争新造成的环境问题;近年来,协助中国政府抵制跨国公司在转基因食
物方面不负责任的行为,等等。
3. 非政府组织可作为诉讼方或法律顾问参加国际诉讼程序。1998年10月,WTO在对“海虾-海龟案”这一涉及到环境与贸易争端案的终审裁决中,正式确认了非政府组织在WTO争端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专家组可以在争端解决过程中直接接受由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材料与报告。
七、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实施现状
来自环境的挑战是全球性的,国际社会在环境与发展领域中有协调、合作的客观需要,但是实际上,国际社会在环境领域中的合作仍举步维艰,进展缓慢。
1. 在环境问题上画地为牢,不积极合作
许多国家和地区只关心自己领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而不关心其他区域或其他国家的环境整治。其结果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缓和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尖锐。这是因为,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有可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治理上来。例如,工业国减少污染的同一性质支出在70 年代为2%-2.5%, 这一数值在德国和日本已提高到5%, 在美国提高到4%, 但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则由于更重视生存和增长的需要而在环境上投资不多,加之这些国家处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段,从而易于使生态环境恶化。这样,全球和地区性的环境问题与矛盾也就往往通过发达和不发达区域显示出来。
2. 南北双方环境权益的斗争异常尖锐,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重大分歧 [3]
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中排放了大量污染物,最终酿成了当今世界的重大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等全球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发达国家利用地球资源的人均数量高出发展中国家几十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发达国家理应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提供资金和技术。然而, 多数发达国家非但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回避和推卸责任,甚至利用环境保护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这就形成了南北之间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主要分歧。国际经济环境中的种种不利因素仍严重制约着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来自债务、贫困、不平等贸易等方面的巨大压力,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十分有限。[4]
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援助,迄今已做出的努力同有效实施环境与发展大会各项决定的要求相比,是远远不够的,一是在资金问题上没有兑现承诺,筹资的不足严重地影响了《21 世纪议程》规定的各领域合作的开展。二是技术转让问题阻力很大。发展中国家要求以“优惠的、非商业性的”条件向他们转让技术,发达国家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拒绝接受,或无
2017环保ngo工作报告篇六
目前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对策建议
目前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对策建议
【摘 要】本文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的阐述,分析引入环保ngo——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新模式和国外环保ngo与公益诉讼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旨在思考环保ngo这种新型的社团组织在公众最大限度维护公众环境权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是目前环境资源法界比较好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从而更顺畅有效地践行环境司法,更加切实保护我们的环境。
【关键词】环保ngo 环境公益诉讼 对策 建议
1.环保ngo的提出是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的提出后逐渐分支到环境保护领域的细化。
学术界对于ngo的谓称也各有不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独立部门”等,正所谓:凡法律上之概念不能仅仅拘泥于字面文意,专门用语应依专门之意思而
推荐内容